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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采取网络与纸质填报相结合的方式,教务管理系统将于9月19日至9月26日开放,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大连大学排课及调课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合班原则

1.以学生所在学院内部合班为主,学院、专业一览表见附件。

2.文科类通识教育课程/基础课程教学班型原则上不少于120人。

3.理工类通识教育课程/基础课程教学班型原则上不少于90人。

4.计算机类课程上机班型为60人。

5.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与思想品德课教学班型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6.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不与其他学院合班安排课程。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确定班型,一旦生成课表,将无法拆班或合班。

二、教学任务安排

1.依据《大连大学本科课程主讲教师梯级任用办法(2018年修订)》,各教学单位应优先安排教授、副教授授课,再安排讲师授课。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应完整承担至少1学分的本科课堂教学任务(不含实验、实习、实训及课外实践)。

2.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考虑教师进修、休产假、挂职锻炼、培训等可预见性事件,无法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请勿录入任务。

3.为有效利用教室资源,要求1至8周结课的课程,必须有同一行政班的9至17周授课的课程进行对接,排课过程中将把这两门课程安排至同一节次,否则按1至17周排课。

三、教学任务录入

1.任课教师:在“新增教学班”的“计划任务安排操作”主界面单击教师职工号后面的“望远镜”选择任课教师,切勿勾选教师待定。任课教师不能空项,否则教务系统认为该门课程不开课。

2.教室类型:需准确录入课程所需的教室类型(“多媒体”、“普通教室”、“实验室”、“机房”、“功能室”等)。请各教学单位网上安排任务时在“教室要求”一栏中选择相应的教室类型。不需要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室的实验课,应在纸质任务书注明授课地点。理论课中包含实验学时的课程需注明实验课排课需要的教室类型,否则将统一按照理论课排课。

3.实践环节:独立实践环节至少录入一位教师姓名、明确起始周次,不需要编排入课表的实践环节教学任务务必在“备注,不排课”一栏打“√”,特别注意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需在纸质任务书备注起始周次;课程中如含有实验(上机)环节需同时落实实验(上机)环节教学任务,否则课表生成后不能补充录入实验(上机)信息。该环节请认真确定合班信息,避免行政班重复或遗漏。

4.考核方式:在“新增教学班”的“计划任务安排操作”主界面右下角的“考核方式”和“考试方式”按钮中选择相应方式。“集中”为学校在考试周统一排考,“分散”为学院自行排考。

四、教学任务报送

教学任务网上录入完成后,各教学单位按以下流程打印教学任务书: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选择学年学期?点击界面左下角“下达任务”打印。打印出的教学任务书需填写“教师签名”、“合班意见”(注明合班情况)两项,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五、注意事项

1.专业任选课程选课人数需达15人方能开课,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该类课程的预选工作,未达开课人数要求的课程请勿录入任务,以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2.专业方向课程需做好学生分方向的处理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在任务落实前将专业方向名称、对应的学生名单和学号汇总后提交教务科刘老师处理。

3.修读时间至少为两学期的跨学期课程(同一课程代码)仅在登录成绩学期落实教学任务,否则易造成学生有选课数据无成绩的问题。

4.避免教学任务落实遗漏。在任务落实后的“未安排的课程”界面中除确认不开的任选课,其它课程均需落实教学任务,特别需注意授课对象非本院学生的必修课程及限选课程,否则将产生“漏课”现象;在“部分安排的课程”界面需认真核对行政班是否有遗漏,否则将产生“漏班”现象。未落实的课程在课表中无法体现,将无法生成选课数据及登录成绩。

5.因影响排课的因素较多,请教师勿做具体上课时间要求。为保证工作质量,排课期间教务处不接受教师的个人申请,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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