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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学院院内实践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平,落实院内岗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场所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兰职院〔2016〕185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岗位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兰职委〔2016〕32号)文件精神,按照2017-2018年度第2学期教学周历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2学期实践场所管理教师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院系、中心实践场所管理教师。

二、考核依据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场所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兰职院〔2016〕185号)

三、考核形式

部门自查、学院抽查相结合

四、材料要求

各院系、中心于7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电子)报送至总校区综合楼714室。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一)各院系、中心建档材料

1.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场所管理人员考核评分表。

2.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实践场所管理满意度调查表。

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对实践场所管理满意度调查表。

(二)提交学院材料

1.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践场所管理教师评分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部门评分公示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中心要以本次考核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实践教学工作的考评机制与激励机制。

2.各院系、中心成立部门考核小组,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本次考核工作。

3.考核结果须在本部门内面向部门全体教师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对公示无异议结果方可报送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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