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入口
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入口如下:http://ha.gsxt.gov.cn/index.html
二、河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新闻推荐
11月5日,在“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即将来临之际,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进一步规范“双十一”,以及后续的“双十二”、“双节”期间的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督促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生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局网络交易监管处相关负责人领学了《电子商务法》,通报了我省网络商品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并向电子商务经营者提出十项行政指导意见。苏宁易购、中大门、商亿网、中州农商网等部分电商企业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雷生云讲话指出,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企业要认真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到合法合规守信经营,依法监管好平台内促销活动的组织者和经营者。
一是要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体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主体身份和经营许可信息进行入驻核验和定期复核更新,及时公示平台协议规则、自营与他营、信用评价规则等信息,不仅做到自身守法,更要督促平台上经营者守法。
二是依法依规开展促销活动。要自觉落实促销信息事先公示,加大促销商品的审核力度,督促平台内经营者自觉履行促销活动义务,禁止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三是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七日无理由退货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侵权行为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四是做好促销活动的相关保障。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平台正常运行,同时实现交易环节的流程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行为可追踪。自觉加强售后服务队伍管理,围绕多发易发问题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杜绝群体性纠纷发生。
五是加强和监管部门沟通协作。要建立信息共享和合作应用机制,依法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和其它相关信息,提示平台内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平台内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协助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尤其在食品药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等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领域,更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好协助监管的作用。
就如何加强市场监管,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雷生云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全面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实践应用。要充分利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电子商务平台。要高效处置网络消费争议,有效防范舆情风险。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主管领导、网监机构负责人,省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全体人员,“苏宁易购”、“中大门”、“商亿网”等全省27家电子商务经营者代表,新华网、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视台等20余家省内外媒体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