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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积极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改革,连续六年被财政部评为全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等奖。
近期,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推动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我们做好新时期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遵循指南。
瞄准“三个全面”,搭建整体框架
围绕“全面”和“绩效”两个关键,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首先,在格局上“升级”,实现“全方位”。一是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重点关注收入质量、征收效率、支出结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防控水平、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推动缓释收支矛盾压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二是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科学设定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科学评价部门和单位核心业务实施效果,引导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三是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达到“花小钱办大事”“以良策促发展”的多重功效。
其次,在链条上“延伸”,实现“全过程”。一是事前加强绩效评估和目标管理。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新立项的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防止“拍脑袋决策”。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所有申请财政资金的预算支出都要设定绩效目标,从源头上解决“盲目要钱,随意花钱”的问题。二是事中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三是事后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逐步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健全完善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尽快建立部门整体支出、政府债务、政府投融资活动等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推动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
最后,在范围上“拓面”,实现“全覆盖”。一是覆盖“四本预算”。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二是覆盖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投融资活动。加快对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绩效管理,实现全过程跟踪问效。强化政府采购绩效跟踪评价,推动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制度目标。三是覆盖政府债务项目。加快建立政府债务绩效管理体系,全面规范政府债务“借、用、管、还”行为,坚决遏制各种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切实提高政府债务项目综合效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
完善“三大体系”,夯实管理基础
当前,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已由原来的“普及理念”“试点探索”阶段转入“全面扩围”“提质升级”阶段,要做好这项开拓性、全局性、系统性工作,相关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必须及时跟进。
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围绕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健全以绩效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控自由裁量权。研究制定政府预算收入和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办法。
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研究合理设置权重分值,构建体现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动态调整、共建共享。推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
三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人才体系。全力打造财政部门、预算部门、中介、专家四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力量,既分工合作,又各有侧重。
把握“三个重点”,提高绩效水平
从当前实践来看,绩效目标不实、评价质量不高、结果运用不严是制约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三大瓶颈,要聚焦主要矛盾,瞄准突出短板,有的放矢地加以改进和解决。
一是注重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大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力度,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强化绩效目标质量管理,目标设置要可量化、可比较、可追踪。全面落实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提交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制度。
二是注重提升绩效评价质量。要统筹市县财政、部门财务人员力量,更多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随意评分、情感评分。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营造“专家敢说”的绩效评价氛围。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执业质量全过程跟踪和全流程监管。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提高绩效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是注重硬化评价结果运用。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将项目实施绩效与项目预算增减挂钩。严格执行奖优罚劣制度,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
加强“三方联动”,提升工作合力
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和通力合作。财政部门作为主导部门,要加快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统筹、财政牵头、部门主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机制,真正让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花得安全,用得高效。
一要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主导作用。牵头抓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在全省范围形成“讲绩效、重绩效、看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按照“1+N”制度模式,抓紧制定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等配套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各地各单位的指导督促,确保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机制。
二要充分发挥预算主管部门和单位的主体作用。压实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倒逼实现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的根本转变。各部门和单位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岗。坚持一套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覆盖。建立部门和单位项目库,精准编制本部门和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并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分析运用。加强单位和部门自我绩效评价能力建设。
三要充分发挥人大、监察、审计等机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作用。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支持审计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审计监督。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构开展绩效问责,实行问责到人和终身问责,让预算绩效管理真正成为硬约束、硬要求、硬杠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