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学费标准,广东药科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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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广州大学城校区:每生每年1700元;中山校区:每生每年15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政府设立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学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已建立以“奖、贷、助、勤、补”和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十二条 学校奖学助学措施。

一、评定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二).优秀新生奖学金。

广东药科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奖5万元/人;二等奖1万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广东药科大学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计算机)、生物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等奖;

2、广东省理科高考排名10000名以内。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广东药科大学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计算机)、生物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二、三等奖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赛区一等奖。

2、广东省理科高考排名20000名以内。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广东药科大学优秀新生三等奖学金。

1、广东省内: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广东省一本线以上的广东考生。

2、广东省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各省(市、自治区)(不含广东省)高考分数达到生源地一本线以上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中排名第一。

同时符合两项奖项条件的考生不重复奖励,按最高额度奖学金奖项进行评奖。

(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从500元/人~1500元/人。

(四).社会团体、企业、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近20种,奖助学金从1000元/人~5000元/人。

二、其他助学措施:

1. 在新生入学期间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2. 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在校期间(正常学制内)国家给予全额贴息。

3.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报酬。

4. 因突发性事件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困难,可申请临时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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