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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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南宁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南宁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南宁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南宁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南宁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宁学院(国标代码:11549)。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邮政编码:530299)。

第三条 办学类型:南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四条 办学层次:学校以本科、专科教育为主,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艺术类(美术)学生;普通专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专科生、艺术类(美术)学生。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南宁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南宁学院组织和实施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需要负责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咨询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报名条件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1.专业顺序,分数优先。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依次类推。

2.对“部分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视考生服从调剂的专业缺档情况,按照“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对“所有专业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各专业缺额情况调剂录取。

4.对“不服从调剂”考生的录取规则。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后,考生所报专业已经录满,录取不到该考生的,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如同意调剂录取,我校将视专业缺档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考生一旦被录取将不予退档换录,如不同意调剂录取,予以退档。

5.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

(1)因专业特殊性,我校以下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弱视考生:工艺美术、环境设计、汽车服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食品质量与安全、数字媒体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食品营养与检测、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以下专业不录取色盲考生:互联网工程、软件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应用开发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及以上,女生身高160?及以上,无色盲色弱、高度近视,无精神病、心脏病及传染病,无口吃,相貌端正,普通话良好。

(3)建筑学专业要求:学制为五年制,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复试美术(素描和速写)。

(4)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按“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我区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普通民族预科班。普通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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