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备用金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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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行政事业单位的备用金,主要是为满足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由出纳办理的库存现金。备用金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维持单位正常运转、防控资金支付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公务卡制度改革,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出台,备用金管理使用越来越规范。但在审计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备用金管理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须改进和规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直接支付执行不严格。一些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条例》和当地财政部门有关备用金管理的规定,把应该通过转账等方式直接支付给收款人(单位)或通过公务卡结算的款项,而通过出纳提取现金直接支付结算。大额提现、频繁提现、项目资金提现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资金支付安全风险和现金交易廉政风险等问题。

(二)存取保管不合规。一是部分单位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等安全设备,在提取备用金时通常转入出纳私人银行卡上存放,存在公私不分、公款私存等问题;二是个别单位收费或收取其他款项时,未按规定及时缴存银行(上缴财政),存在坐收坐支等问题。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出纳人员未按规定建立或登记现金日记账,存在应付了事,不能清楚地反映每笔现金支付的时间、金额、用途,不能及时、序时、逐笔记录,账簿登记混乱,刮擦、涂改现象严重,没有做到日清月结;二是个别单位会计人员将出纳备用金与个人借款混合核算,不能真实反映单位备用金的提取和支付情况,有的长期不清理,存在账账、账款不符等问题。

二、规范管理的建议

(一)严格限定备用金支付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条例》和现行财政财务管理实际,备用金主要满足单位3至5天日常零星支出,单笔支出原则上控制在1000元以内,并严格限定在以下范围:(1)未纳入财政直发或银行代发的临时工工资、奖金、遗属生活补助、抚恤金、救灾救济金等;(2)不能转账结算的收购个人农副产品、其他物资价款或劳务报酬;(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其他无法通过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的零星支出。

(二)严格现金的存取和保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单位收取的款项,应区分资金性质,及时足额缴存财政国库、非税归集户或往来代管资金户,严禁直接用于支付、坐收坐支;单位使用备用金应按规定通过银行提取,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设备内保管,不得转入出纳私人银行卡上存放,为确保资金安全确需通过银行卡存放的,应严格与出纳私人银行卡分开,可经单位批准单独开设出纳卡,专门用于单位备用金的转入、保管和支取,接受单位监管,与现金日记账的收、支、余额保持一致,利息按规定上缴。

(三)规范备用金的会计核算。备用金的提取和支付,应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通过“库存现金”科目核算,不得与个人往来款混合核算;出纳应按规定建立单位现金日记账,并逐日逐笔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与会计总账余额核对一致,与库存现金核对一致,确保账账、账款一致。

(四)强化单位备用金的监管。一是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将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规范运行、全程监管;二是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凡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付事项,除转账外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因特殊情况使用现金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作为报账依据之一;三是全面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通过设置预警线规则控制现金支付限额、频率和范围,对大额提现、频繁提现、项目资金提现的支付事项一律冻结,特殊情况须经单位书面、财政审批后方可支付;四是加强审计检查,将备用金管理纳入财务审计检查重点关注内容,对存在的问题严肃追责。

篇二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用心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状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务必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务必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务必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状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务必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状况不一样,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状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状况,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状况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职责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务必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务必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务必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三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分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名词解释: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三.适用部门:北京宏强富瑞技术有限公司各分公司四.细则:

1.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分公司出纳)经管定额备用金,分公司出纳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日记账,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2.使用部门必须保证备用金的安全,禁止将其存入私人银行账号,禁止私自挪用。

3.分公司出纳应根据实际收支每日登记备用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在每月月末做备用金盘点表,盘点人及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将盘点结果扫描传至总部出纳。

4.对于备用金出现的差异任何人不得瞒报,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及时进行处理。

5.费用报销程序:报销人按下款要求自行粘贴票据并填制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由审核会计复核,总部出纳根据复核后的支出凭单向分公司财务支付报销款。

6.对原始票据的要求:

⑴、所有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除定额票据外,其余票据都必须是一次性套写清楚的票据,收据(财政票据除外)及白条不予报销;

⑵、原始票据的粘贴:交通票据等小票据的粘贴范围以粘贴单大小为界,须紧靠粘贴单顶界和右界从右往左横向粘贴,覆盖粘贴的相邻票据间须留出一定间隔距离,票据较多时,可分行粘贴,不得竖向粘贴。

原始票据必须按交通票据、住宿票,招待票等不同类别和不同金额,分门别类进行粘贴或分类别审批报销,不能混合粘贴。

⑶、支出凭单票面书写应规范,大小写一致且正确,不得涂改,责任人及主管领导应签字。

⑷、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报销单据,财务部有权退回,要求报销人重新整理。

⑸、对于审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出纳不得付款。

(一)、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及报销制度(五篇)

(二)、财务备用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范文(三篇)

(三)、企业备用金管理制度

⑹、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扣除票面金额报销。

⑺、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或其他相关人员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取消该项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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