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门卫、机关值班人员(含森林公安及门卫)在岗期间,负责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
、要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上班期间出入请随时锁紧门窗。
、自行车一律存入自行车棚,摆放整齐。
、下班时都要把文件、重要资料放入卷柜或抽屉里锁好。仔细检查,关闭所有水电设备开关及门窗(含防盗锁),包括科室内及所对走廊窗户。
、相关的财务科室金库的库存现金要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不得超存。
、下班后(晚:以前)、公休日、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不准在办公楼内逗留,特殊情况,要事先向值班领导请示后,做好登记入内。非机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机关大楼。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带入机关,走廊楼内拐角、处不得堆放杂物。
二、办公秩序管理
、办公数按规定贴挂的图表外,不准贴挂其他物品,不得在办公室墙壁上随意张贴或订钉。
、各科室的仓库或实验室及车库、食堂,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物品摆放整齐,保证安全。
、机关一律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办公楼内要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吵闹。非紧急情况,不得在走廊内奔跑、喊人,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窜科室,在办公楼内从事玩扑克,打麻将,玩游戏、网上聊天等娱乐活动。
、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乱拉电线。按规定使用完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后,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切断电源。
三、卫生管理
、严格执行《市林业局卫生管理制度》,各科室办公室及门口卫生要每天进行打扫,每月进行大清理,并进行检查。
、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空地处,按规定摆放消防、卫生等设备外,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要自觉维护办公楼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仍烟头、纸屑等杂物、不往水池内倾佃叶水等杂物。
四、水电管理
、节约用电,下班后各办公室一律息灯,切断电器设备电源。
、办公室内不得使用电炉子等超负荷电器设备。
、节约用水,用水后要检查水龙头是否关闭,马桶冲水器是否回位。
五、公财产使用管理
、爱护公财产,使用机关会议室前,要提前向办公室预约,使用时负责保护公财产,防止损坏桌椅、电器,丢失茶杯、烟灰缸等物品。
、使用复印机等公财产时,经审核同意后,由负责人员引领复印,出现问题,请勿亲自动手操作。
、本科室设备要按章操作,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统一维修。
、需购买办公室设备、会议用材等时,经请示局长同意后,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私自在外欠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