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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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为了推动某学院的校园文明建设,给广大学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在院领导、学生处的关心支持下,建立实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学生处依据《高等学院校园秩序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学院相关规定而设立的,并由学生处宏观管理、独立运作的学生自我管理的学生组织。禀着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宿舍区正常秩序,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努力创造和维护安定、团结、文明的生活环境的宗旨,全心全意的去做好每一件事,努力让学生在紧张的学习工作后,能有更好的环境休息、放松。

一章 总  则

一条:为搞好求实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履行宿管会职能,规范宿管会成员,特制定本章程。宿管会,是在学生处具体领导下、指导下的学生生活园区自治性组织。

二条: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生活氛围,优化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督促学生认真努力地学习,引导学生课外活动的健康开展,真实及时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充分调动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建设有的“四有”人才,特制定本章程。并以此作为大学生毕业鉴定、就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团员、文明寝室评定以及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条:宿管会以“至善至美,服务大家!”为口号;坚持“团结,务实,进取,创优”的准则。

四条:基本任务:

(一) 围绕学院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学生处工作部署,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生活园区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优化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

(二) 发挥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生活园区学生工作及管理双方的信息沟通;

(三) 严格执行学生生活园区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 积极主动地参与学生生活园区安全管理、卫生检查与文明监督工作。

(五) 热情为广大同学服务,帮助广大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最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

(六) 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公寓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

五条:宿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其负责人经组织考查推荐,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成员负责,并受全体成员监督,由总会监察小组负责具体监督工作。

六条:宿管会的一切活动都以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前提。

二章 成员

七条:宿管会的成员,均由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愿为他人服务的学生担任。成员在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选举产生。宿管会成员任期为一,任期满后进行改选。宿管会成员应以身作则,时时处处体现自身的先进性,对不良现象有权利也有义务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宿管会成员自身若有不良举止、处事不公、隐瞒事实等任何有悖于自身职责的情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不知悔改者将对其进行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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