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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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十不准

、寄宿生不准到校外洗澡,通学生往返家校途中不准下塘下河洗澡。

、安全用电,不准私自接电,不准使用电器,不准在电线上凉晒衣服,不准触摸电线。

、遵守交通法规,不准随意横穿马路,不准爬车、吊车。

、不准勾引闲杂人员来校,不准结帮成伙,不准参与打架闹事。

、遵纪守法,不准持有或私藏任何管制刀具,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危险品入校。

、不准攀越栏杆、铁门、不准上楼房顶棚。

、防火防盗,不准擅自用蜡烛照明,不准随便生火、玩火、不准在校内燃放烟花炮竹。

、按时作息,寄宿生未经同意不准留宿他人和寝后外出,不准在床上踢打、玩笑。

、出入校门、上楼下楼不准拥挤、推压,不准坐在窗台、栏杆上,不准在校园追打。

、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车来校,有车的学生出校门时不准骑车。

护校队工作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心全意为本校师生服务,对工作尽职尽责,维护好学校的治安秩序。

、师生员工的亲友来校住宿,必须到护校队履行登记手续,凡刑事犯罪分子、投机倒把分子、流氓犯罪人员不准留餐留宿。

、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防毒等“五防”工作,实验室,仓库必须加强管理。

、安全用电,不准玩弄电网设备,防止触电事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爬车;不在公路上追跑,行走靠边,防止交通事故。

、做好体育运动安全保卫工作,坚决执行体育安全规则,遵守运动纪律,谨防体育事故。

、坚持原则,提高警惕,预防各类事件和事故发生,严格执行保卫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纪守法,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勤走、勤看,勤观察,值班时不准睡觉,不闲谈,确报学校安全。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注意外来人员的动向,对闲散人员要及时请出,对不听劝阻者,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坚守岗位,妥善处理当天发生的治安事件,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与公安机关。凡校内发生的治安事件都要将处理情况予以登记。

、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处理校内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制止外来人员打架斗殴、盗窃等,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实事求是,要将所守护的物品和发生情况交接清楚。

门卫工作职责

、门卫必须坚持小时在校在岗,每发现离岗一次扣币元。

、大门及侧门做到随时关门上锁,否则,每次扣币元。

、凡来客办事必须进行登记,面目不善、衣冠不整者及寻衅滋事者,不得放入,不熟悉的来访人员须了解核实后方可放行,否则,每次扣币元。

、上课期间,学生只能凭班主任亲笔签名的请假条方可外出,否则,每人次扣币元。

、上课期间,杜绝来访的学生激进入校园内区,否则,每次扣币元。

、上学、放学时间,门卫要维持好校门出入秩序,保障好学生安全,及时发现并制止一切打架斗殴行为,未及时制止的,每次扣币元。如果遇重大打架斗殴事件,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协同处理,未做到每次扣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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