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根据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省、市、县关于加强综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综治、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执行方案。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要求,制定本单位综治工作度计划,对本单位治安突出的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作出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总体部署并监督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刑事、治安火灾和灾害事故等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等有关部门及时破案、妥善处理、挽回损失。
、与各基层单位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并组织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
、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各项综治措施。
、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度。
县城区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本单位综治委(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任务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
、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及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等重大决定,抓住“打、防、教、管、建、改”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把各项综治措施真正在基层得到落实;
、组织综合治理重要举措的“试点”工作,坚持以点带面、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狠抓落实;
、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宣传,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基层单位及有部门广泛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法制教育等活动;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根据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关的要求,及时对本单位和各基层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组织调查研究,综合情况,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有关部门、各基层单位提出奖励、处罚的建议;
、组织检查、考核、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
、负责材料印刷、会议通知、开会记录、文件起草等。
县城区办事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对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布置工作任务;
、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认真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抓好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经常进行思想和廉政教育,考核、督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综合了解各方面情况,及时传递信息;做好表彰先进,推动后进的具体工作;
、经常向主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汇报综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提出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