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协调各部门相关工作,促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条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议事机构。
三条 联席会议由市纠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单位参加。市纠风办主任、市教育局局长和上述单位的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市教育局为具体承办单位。市纠风办主任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四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政府纠风办以及各有关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指示和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部署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听取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有关问题;
(三)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四)组织召开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关会议。
五条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市纠风办职能科室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派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六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上级政府纠风办以及有关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要求,起草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二)收集和掌握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经验做法,编发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信息,协调新闻单位对教育收费的~监督;
(三)向联席会议报告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
(四)研究分析教育收费存在的典型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的调研和检查;
(六)处理有关反映教育乱收费的人民来信来访。
七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发挥本部门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的作用。
(一)市教育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上级政府纠风办以及有关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提出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度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与物价局、财政局同制定、完善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
、做好教育系统治理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发动、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切实纠正学校的各种违规收费,负责查处源于教育内部的各种乱收费,指导并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对违规收费的责任追究;
、配合市有关部门查处通过学校搭车向学生收费、向学校摊派和截留、挪用学杂费的行为;
、与市物价局配合,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在中小学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市”活动。
(二)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根据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联席会议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