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申领和使用新规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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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定期体检年龄从60周岁提至70周岁、牵引车和大型客车驾驶的准入年龄降至20周岁、取消小型汽车抽考夜考、允许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

4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将正式施行,新部令将给市民办理车驾管业务和考驾照带来什么变化?昨天上午,厦门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对新部令进行详细解读,晨报记者据此梳理出以下几大变化。

除此之外,新部令还放宽了单眼视力障碍群众驾车身体条件,部分单眼视力障碍者也可以申请小型汽车等的机动车驾驶证。

1、互联网身份认证效力与窗口提交申请相同

新增第七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申请人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解读:规定明确了申请人通过互联网进行身份认证与前往窗口提交申请的效力相同。

2、大客车、牵引车准驾年龄降至20周岁

新增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七目: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解读:放宽了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准入年龄。其中,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由26周岁降至20周岁,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由24周岁降到20周岁,上限年龄保持不变。

3、境外驾驶证换领不再能“速成”

第三十四条新增一款: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参加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解读:意味着想通过短期旅游等方式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拿到驾驶证的“快捷通道”被堵死,因为即使通过这种方式拿到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回来后仍要参加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这是对内地居民持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进行严格的限制性规定,从立法层面彻底解决境外驾驶证换领“速成”驾照的问题。

4、科一通过后可同时预约科二、三考试

修改第三十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六十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解读:考试预约将更加便利。记者从厦门车管所了解到,去年7月1日至今年3月21日,厦门市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成功办理驾驶证业务量已近23万人次,目前此项业务位列全省第二。其中,驾考4个科目自主预约成功数为184210人次,通过互联网递交身体条件证明44287人次。

5、驾照降级注销后重新申领间隔缩短

修改第七十八条第三款: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 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解读:优化降级后恢复原准驾车型的程序,降级注销后重新申领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缩短为1年。

6、定期体检年龄提高至70周岁

驾考改革意见将老年人定期体检的年龄提高到70岁,新部令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做了相应修改,同时提出过渡期政策:

一是60岁?70岁的驾驶人,驾驶证状态正常的,不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计算机系统将下次提交日期调整为71周岁之后的清分日期。

二是60岁?70岁的驾驶人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且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均可以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后予以恢复驾驶资格,计算机系统将下次提交日期调整为71周岁之后的清分日期。

三是70周岁以上驾驶人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且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提交体检证明后予以恢复驾驶资格,计算机系统将下次提交日期调整为本记分周期的清分日期。

解读:据厦门市车管所介绍,原本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定期检查。从4月1日起,将放宽至70周岁,大量驾驶员将受益。但要提醒的是,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7、取消小型汽车夜间抽考

新增第三十一条: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在白天考试时,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解读:此前,小型汽车夜考采取抽考形式,电脑抽取20%的考生进行夜间考试。4月1日起,厦门取消小型汽车抽考夜考,所有考生要参加白天模拟灯光考试。

8、允许异地补换驾驶证

修改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修改第七十条第五款: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解读:根据原规定,驾驶人只能在驾驶证核发地办理补换领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业务,新部令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考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9、对新手司机管理更严

第七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解读:对新手司机管理得更严了。举个例子,比如有一名驾驶人持有A证驾驶证,又新增了E证。当其在E证的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其E证将被注销,其拥有的A证也要在原有的基础上下调一级。而在以往,只会对其E证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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