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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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9月1日起施行,餐馆不提供循环筷最高罚5000元。

链接1:南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讨论稿)》


10月7日,南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讨论稿)》(简称草案)。根据草案,南昌市将引导发展大装备、大数据、大流通、大文化、大环保和大农业等六大低碳产业,有计划地将市区老工业基地升级改造或者转移搬迁,实行低碳发展和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行政区域首长责任制等。

草案明确了8个方向重点促进低碳发展,即推动低碳产业发展、提高能源效率和优化能源结构、提升生态保护中的碳汇能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建设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加强水资源管理、构建可持续和安全的城市交通、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引导居民低碳生活。

草案提出,南昌市应引导发展大装备、大数据、大流通、大文化、大环保和大农业等六大低碳产业,推动实现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促进制造业自主创新,集聚发展,转型升级。鼓励建设区域性的交通、物流、金融、消费、创意、营运等为中心的各类服务业集聚区,鼓励创建低碳生态工业园区。

此外,有计划地将市区老工业基地进行升级改造或者进行转移搬迁。对项目管理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实行前端承诺执行占地、耗能、耗水、资源回收率、资源综合利用率以及工艺装备、“三废”排放和生态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后端严格管控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为主要内容的产业投资项目资源环境管理制度。不得引进温室气体排放高、环境污染重、资源能耗大的项目。

在监督管理方面,草案规定,南昌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应当包含低碳发展的目标考核,实行低碳发展和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行政区域首长责任制。

链接2:南昌出台低碳发展促进条例 市民生活“变绿”

“步行二十分钟能到达区域性教育、医疗、商贸、文化中心。”2015年10月7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出台了《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要让市民生活“变绿”。为此,南昌市“敲定”发展大数据、大流通、大文化等六大低碳产业,将在城市集中建设区规划形成合理的紧凑城市形态,使居民步行十分钟能解决日常生活所需。

南昌自2011年成为我国低碳试点中的唯一一个中部地区省会城市以来,在“看得见的低碳城市”建设中,引导城市与自然生态系统融合。此次,南昌市提出城市集中建设区应当规划形成合理的紧凑城市形态,每平方公里人口不得低于两万人,实行混合土地利用和密集开发策略,满足居民步行十分钟能解决日常生活所需,步行二十分钟能到达区域性教育、医疗、工作、商贸中心的要求。

与此同时,南昌城市规划将赋予步行、非机动车出行和公共交通出行最大便利,建设完整、便利的城市步行系统和绿道系统。在机场、火车站、客运枢纽站、地铁站等交通集散地逐步形成多种交通方式无缝对接。2020年前,南昌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应普遍使用混合动力能源,公务用车也应逐步更换为电动汽车。

此外,南昌市未来几年建设紧凑城市形态,将充分运用海绵城市和低影响开发规划理念进行建筑设计等。城管部门有计划地改造不透水硬化城市道路、广场地面,铺装透水透气型地面;园林绿化工程应当采用先进的绿化建设和养护技术,在建筑屋顶、阳台、墙面和立交桥、河湖岸等进行垂直绿化;南昌市发改、工信部门应当对智慧城市进行顶层设计,全面推动信息化在城市生态环境、交通出行、能源供给、综合管理、智能建筑、医疗教育等领域的作用,对城市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减少资源消耗。

为此,南昌市将依据主体功能区定位,设置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并对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和区内居民享有全市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已有不符合区域定位的产业限期退出或者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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