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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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共20条,主要规定了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土地督察权限。征求意见稿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土地督察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事项,应当接受督察机构审核监督;任何单位、个人认为地方人民政府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均可向督察机构举报。二是规范土地督察工作,细化督察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土地总督察结合土地征收审核、违法案件举报线索等,确定实施督察工作并组织成立督察组等。三是强化土地督察效力,监督地方政府改正违法行为。四是严格对督察机构的法纪约束。征求意见稿规定,督察机构不直接查处案件,不改变、不取代地方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责等。

链接:国务院发布《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征求意见稿》 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我们知道,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已经实施了10年,国土资源部也在全国建立了9个土地督察分支机构,十年来,土地监督部门的监督力度得到有效提升。但是,为了更好地强化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法律部门认为有必要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对土地督查的工作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约束。于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起草了这份《国家土地督察条例》。

据悉,这部《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征求意见稿》一共列出了20条规定。对督查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孔祥智认为,《督察条例》全面而又清晰,对督查什么、怎么督查、督查后怎么样处理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

孔祥智:这项条例的出台,尽管现在是征求意见,应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个人的看法,这个督察条例,有几个方面的亮点,

第一个它明确了督查什么。根据条例的征求意见稿第二条,主要是四个方面,一个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第二个是土地集约利用情况,

第三个是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

第四个是国家有关土地重大决策落实情况。

是督查这些重大事情有没有落实到位。第二个是怎么督查,督察机构是按什么程序什么内容进行督查。第三个就是如果督查出现问题,怎么处理,应该向地方发放督察意见书,明确整改,地方政府如果收到督查意见书以后,应该怎么做,都说的非常清楚。最后对于督察机构的约束,这个条例也说的非常清楚,比如督察机构不能直接查收案件,他也不改变不取代地方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责,如果出现问题,应该继续相应的什么处分,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等,我想这个条例的亮点,可以简单归类为这四大亮点。

可以说,这次《国家土地督察条例》的出台,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各地的土地督察机构。那么这个条例和咱们农民又有什么关系呢?对此,孔祥智认为,《督察条例》在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为农民保护土地提供了权威的平台,为农民申诉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孔祥智:那么这个条例和广大农民的关系在什么地方,我们回过头来看,条约征求意见稿的第二部分,他在督查什么,我说过有四大方面。其中和农民关系非常密切的有这么几个方面,第一就是在广大农民土地被征用的时候,如果征用不符合程序,或者补偿不到位,广大农民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把意见反映到土地督察部门。第二,我们知道现在土地流转,有些地方比例很大,这个过程必然会出现一些土地流转的机构,尤其是土地流转大企业,一下就流转几千亩地甚至几万亩地,有可能出现在流转的时候,土地被用于非农业化的情况,对于这些,农民一旦发现都可以向土地督察部门进行举报。也有可能出现土地流转了以后,他不是集约利用,可能导致土地被滥用,或者导致土地肥力下降的情况,这些都是严重损坏农民利益的行为。农民一旦发现这个情况,也可以及时向土地督察部门去反映情况。所以这个《土地督察条例》尽管看上去和农民关系不大,实际上和农民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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