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管理规定,社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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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管理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对公共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包括市政设施管理、供水设施管理、公交设施管理、园林设施管理、环卫设施管理等。公共设施的管理,主要是对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

公共设施管理项目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社会性公共设施管理;二是技术性公共设施管理。这两类管理关系着人民的和谐生活。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一、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修复,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凡需在小区内接引各类管线、挖掘道路的,应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三、严禁在道路上及人行道搅拌沙浆、堆放建筑装修材料。

四、不得把杂物丢入管道,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五、不要践踏绿地,并尽量避免挪动或踩踏各种管道检查井盖。

六、严禁擅自开启一切公共设施的井盖、电箱门、水表井总闸,如因装修及维修等需打开的,应事先征地管理处同意,由管理处派人开关闸门或井盖。

七、任何人不准随意使用、拆动小区内消防系统的所有设施、设备。

八、违反本规定者,管理处有权依法责令修复,要求赔偿损失、罚款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为搞好村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管理,更好地方便村民的工作与生活,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为全体村民共同使用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或占用,严重违反者递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村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分有偿和无偿两类,使用有偿设施时,应按价交费,并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三、要自觉维护公共配套设施内的各种设施,遵循各种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破坏,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四、公共场所内只能进行健康、合法的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否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在使用有关公共配套设施时,大家要互相尊重、文明使用、不得推拉、抢争,不得高声喧哗。

六、公共配套设施内要讲究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涂、乱划,违者除负责清理、恢复原貌外,还处以一定的罚款。

七、由专人对村的公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公用设施设备能正常的使用。

社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居民要自觉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严禁擅自开启一切公共设施的井盖、电箱门、水表总闸,如因装修或维修需要,必须先征得管理部门的同意,由管理部门派专人开关闸门、井盖。

三、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损坏、拆动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

四、任何人不得砍伐、攀折花木、践踏草坪、向绿化地带倾倒污水杂物、焚烧纸屑和物品等。

五、 禁止在道路路面、人行道及楼梯平台等公共场所搅拌沙浆、堆放建筑材料和零星杂物。

六、禁止私自接引和改变各类管线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挖掘道路,如需要时必须报物业管理批准后方能施工。

七、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管理,禁止非专业人员或非管理人员随意使用,防止损坏系统的正常运行。无关人员不得调看监控录像。

八、对违反本规定者将依法责令修复,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的对策

1、深化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体制的改革,从宏观和微观同时进行改革。

在宏观管理方式上,转变政府职能,从总体上宏观调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重点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制订行业规范、标准,监督检查有关法规执法情况,同时做好组织、协调、推动与服务工作。在宏观投资经营模式上,要改变以财政投资为主的传统,建立资产经营中心,积极探索投融资、建设、使用、维护等全过程的体制创新,实现从政府投资行为到市场化、社会化行为的转变。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建设与经营新模式。建立新型的政府与企业间委托建设、代理经营关系。政府授权或委托国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建设、代理经营的新型关系。避免政府多头管理、分散操作产生的各种问题。运用公司机制增强城市融资能力,提高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效率。

在微观管理方式上,应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根据中国城市公共设施行业的性质,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改革。第一,在当前和今后相当时期内必须是垄断性经营的企业,如排水及地铁,主要是进行企业内部机制和管理上的改革,可在企业内部采用竞争性承包的方式。同时,政府和社会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以克服垄断经营所带来的弊端。第二,能够多家经营的,如公共交通、液化气和部分城市供热,这些行业应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采取多家企业承包经营的方式,形成多渠道、多部门的竞争性格局。对具有明显自然垄断性和规模经济特点的公共设施,只能由一个或几个企业经营时,政府就要对潜在进入经营者严格限制。

2、健全和完善地方法规,依法加强养护与管理,走法制化道路。

中国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无论在立法还是在执法方面都存在较大欠缺,制约了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的改革和发展。加强法制建设,制定比较完善和健全的全国统一的法律,已是中国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的必要条件。要改革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建立完全的社会监督机制。各个城市要按照城市管理立法规划,抓紧制定地方法规、规章,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加强城管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执法工作,对违反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3、城市领导者要高度重视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更新观念,以改革的思想解决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要做到转变观念必须树立超前意识、依法实施规划意识、城市文明卫生意识、保护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等等;要树立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的观念;打破地区、部门、行业界限,彻底改变各自开发建设,把配套的包袱甩给政府的被动局面,切实组织好建设各项公共设施;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土地、计划部门,做到以规划指导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综合开发,提高城市建设总体水平。同时,开发项目必须与配套设施同步建设;提高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和质量。

4、要加大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维护费用的投入,落实收费项目以更好地管理城市公共设施。

目前,中国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基本上以城维税为基本的资金来源,实行新税制后,城维税有了很大的改进,增加较大,可是公共设施欠账太多,本身项目投资也巨大,加上国民经济发展很快,不断地对城市公共设施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城维税是杯水车薪,再说城维税也是重点在于建设而非维护管理,维护经费压缩到最低限度,其结果是好不容易建设好的设施得不到正常维护,加速老化,功能下降,如此形成恶性循环。所以要管理好城市公共设施,必须在维护费用上采取措施,同时加大国家财政体制的保障力度。除对国家明文规定的收费设施,要按照标准收齐收费项目,还要扩大筹资渠道,破除“等靠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观念,广泛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鼓励引导外资、个体、私营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

5、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管理队伍。

要搞好城市公共设施管理,必须对管理队伍进行科学管理。中国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执法队伍构成复杂,有些人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基本的素质培训,一部分执法人员公仆意识差,执法观念不强,作风纪律松懈,有的作风霸道,执法扰民,甚至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对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管理队伍大多是沿袭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待遇偏低,也会影响执法队伍的工作效率。要整体提高他们的素质必须注重管理队伍思想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同时,关心管理队伍的生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也十分重要。

6、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市民素质。

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要发动全社会参与这项工作,积极探讨管理新方法、新机制,搞好日常综合管理。笔者认为可以成立文明办、爱卫办、公共设施管理意见办等小组,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采取“管教”结合的办法,大力宣传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宣传公共设施建设的公益性、全民性,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成就,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程度。

7、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手段,实现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的最大效益。

对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可以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在具体运用上,要根据管理的对象和目的,综合运用起来,以实现最佳的管理效果。从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对象来看,既有社会性的行为,也有内部性的行为。社会性的行为,是指社会上的人们在使用公共设施时的个人行为;内部性的行为,是指承担维护公共设施工作的人们的行为。两者都对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产生影响。对社会性的行为,应该以法律手段为主,经济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为辅,通过对人们的行为的规范等措施,来降低对公共设施的损坏,实现最佳的管理效果。对内部性的行为,应该以思想教育手段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通过提高公共设施维护单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维修、养护好公共设施,实现最佳的管理效果。

8、运用信息技术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建设。

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是时代的要求。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脑已普遍应用于城市各个行业与部门,城市公共设施管理要充分利用电子资源的便捷、高时效性,建立一个系统的公共设施管理信息资源库,开发与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对空间相关数据进行采集、管理、操作、分析、模拟和显示,适时提供多种空间和动态地理信息,为地理研究和地理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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