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监控中心的规章制度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监控员必须服装统一、整洁、不留长发。
3.当值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撤离岗位。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知会下一班。
5.监控室内严禁吸烟、禁带火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等卫生。
7.任何人调用录像带或查阅文件、档案,需预先填写《查阅(调用)申请表》,经保安部经理批准签名后方可。
8.当值监控不得随意操纵中心内之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严禁非监控员操作中心内之一切设备。
9.当值监控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不得无故占用(长用)中心之通信设备。
10.监控中心仅限保安部当值监控员、当值领班、消防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进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种技工、大堂AM、值班经理等,须经当值监控员允许后方可进入,工作完毕后及时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12.消防监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属消防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