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培训中心规章制度【优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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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 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 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 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 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 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 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 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 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 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 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 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 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 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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