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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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2015年的学费标准: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和公安部备案,由贵州省公安厅和教育厅共同管理的全日制公安司法大专院校,是贵州省培养造就公安司法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院的前身为1949年成立的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及1950年成立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5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更名为西南人民革命大学贵阳分校。1954年,西南人民革命大学贵阳分校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合并,为贵州省行政干部学校。1955年?1957年,贵州省行政干部学校分为贵州省公安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57年?1975年两校合并,校名先后为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贵州政法学院及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75年?1980年更名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1985年,学校又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同时成立贵州省人民警察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同时成立司法中专部)。1985年?2000年两校分别升格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院和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两院同时在1997年贵州省成人高校办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甲级(A等)学校。2000年,两院再度合并,校名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

建校以来,经过历届领导班子和教职工的不断探索和辛勤耕耘,学院目前已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共举办有普通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专科教育以及中等专科教育等,并先后与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央电大和西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联办成人本科教育和硕士研究生课程教育,为省内外公、检、法、司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了数万名毕业生。大部分毕业生现已成为所在部门的业务骨干,不少毕业生还走上了领导岗位。在举办学历教育的同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学院于1985年建立了贵州省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培训中心,积极开展对省内检、法、司及其它部门的在职干部的培训。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498人,其中专任教师354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22人,副教授107人,已取得博士学位的2人,取得硕士学位的56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6人,攻读硕士学位的39人。学院还先后聘请了18名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学院的兼职教授,聘请了64名省内公安司法部门的业务骨干作为兼职教官。

学院设有经贵州省司法厅批准建立的全省唯一具有司法鉴定权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爆炸物品司法鉴定所”和经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建立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设有“贵州省金盾工程科技研究所”、“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公安司法教育研究所”、“贵州省公安戒毒研究所”、“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刑事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并发起或参与成立了“中国犯罪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专业委员会”、“全国公安、武警院校写作研究会”、“贵州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贵州省警察学会公安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贵州省法学会法理宪法学研究会”、“贵州省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等学术团体。自1985年以来,学院教师共出版专著、教材394部,发表科研论文2943篇,获省部级科研立项课题71个,大多数已结题,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140个,获国家专利5项。35位教师被省内外普通高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聘为兼职教师、硕士生导师、专家、研究员或担任学会会长等职务。学院学报作为教师进行科研活动的平台,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社科学报和国家新闻出版署“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其刊载的论文多次被国家级文摘期刊和北大法意网等媒体转载。学院教学改革经验在1998年第二届全国公安教育工作会议上作为唯一的典型经验向全国公安院校推广。

学院现有刑技系、侦查系、治安系、警体部、公安管理系、法律一系、法律二系、基础部、理论部、计算机中心、实验中心、成人教学部和驾驶培训学校等教学系部。开设有侦查、刑事技术、警犬技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经济犯罪侦查、法律等20余个专业(方向)课。经多年打造,形成了治安管理、刑事法学、特警、刑事技术等一批特色专业及特色学科。为强化教学的实践性环节,学院还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26个教学实习实验基地。

学院占地面积788亩,校舍面积22.31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257万元,图书馆藏书69万册、其中电子图书26万册。目前,学院拥有先进的室内射击馆、图书馆、实验楼、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及校园网络系统,随着模拟实战大楼的兴建,一个现代化的公安司法高等院校已初具规模。

学院的今天,离不开各级领导和几代师生的共同努力。建院以来,公安部、高检、高法、司法部及省内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始终对学院给予了热情的关怀和巨大的支持,一代代师生为学院的发展艰苦创业,奋力拼搏,共同为学院的大厦添砖加瓦,他们的业绩将永载学院的史册,并将激励后来者不断地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创造学院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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