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户籍为州内15个民族乡和麻江县贤昌镇(原贤昌布依族乡)、谷硐镇(原景旭布依族乡)的主体民族学生或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及户籍在农村的仫佬族学生,同时是应届毕业生才能填写此表。2、民族乡主体民族学生在填报此表时须附本人户口复印件,证实其民族成分。3、此表由州教育局交州民族高中保存并作为享受政策资助的依据。
2015年黔东南州民族乡少数民族学生就读申报表
考生填写 | 姓名 |
| 民族 |
| 毕业学校 |
| 照
片 |
身份证 号 码 |
| 报名号 |
| ||||
联系电话 |
| 户籍详 细地址 |
| ||||
父亲姓名 |
| 民族 |
| 服务单位 |
| ||
母亲姓名 |
| 民族 |
| 服务单位 |
| ||
审查单位填写 |
学校初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民族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州级民族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州级教育部门录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