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上面需要对老人,小孩,孕妇让座,对带弱势群体需要提供一定的帮助。国家对待残疾人士特别是给予了相应的福利。对残疾人的不同方面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我们也需要对这类人群给予一定的关爱,因为他们是十分需要他人的呵护。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最新双鸭山残疾人补贴政策及创业扶持政策,仅供参考。
一、双鸭山残疾人补贴政策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各地可根据各自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本实施办法施行前各地实施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其补贴标准低于本实施办法规定标准的,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高于本实施办法规定标准的,执行原标准。
二、双鸭山残疾人创业扶持政策
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残保金征收使用管理、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和完善残保金制度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相关资金投入。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形式。完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强化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严格执行纳入低保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
2.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补贴扶持,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实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全国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培育残疾人集中就业产品和服务品牌,扶持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策、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保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支持残疾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就业创业,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在电子商务平台设立残疾人专区。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发展,各县(区)要在资金、场地、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相关机构,可根据实际服务残疾人数给予适当补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数量不少于人社部门开发总量的10%。同时,将不超过20%的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社会化生产服务和金融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确保农村残疾人家庭至少参与一项增收项目。加强农村残疾人家庭资产收益扶持,采取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和土地流转等方式,实现残疾人家庭资产增值增收。全面实施《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通过继续教育、业务培训、职称评审、医考、执行盲人保健按摩标准、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等多项措施,推进盲人医疗、保健按摩行业规范、持续发展。为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支持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产业。扶持残疾人共同居住或同一户口家庭成员(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3.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21—2025年)》,帮助有就业愿望、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及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普遍得到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残疾人大规模开展针对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支持线上培训平台开发优质课程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高技能人才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出台并实施《双鸭山市“十四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原建档立卡残疾人、返贫监测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等人群实用技术培训,同时组织和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4.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持续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建设,为残疾人提供职康训练、职业指导、岗位介绍、职业能力评估、职业生涯规划等精准化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岗位开发、雇主培训、就业环境改造和劳动关系协调等专业化服务。全面完成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部门要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改造给予支持。建立市、县(区)两级残疾人电商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搭建残疾人企业和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明确保障条件、专业人员配备等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年度内高校残疾毕业生“一人一册”电子档案,开展“一人一策”就业帮扶,进行网格化管理,对有意愿参加技能和创业培训的年度内未就业高校残疾毕业生提供免费培训,并做到就业创业培训全覆盖,有效解决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有序开展支持性就业服务,推动智力、精神残疾人首次就业。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推动开展“智慧残联”建设,促进区域内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化。举办残疾人职业人才交流、残疾人就业产品市场营销、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
5.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的体检条件,对于具有正常履职条件的残疾人,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除职位有特殊要求之外,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不得额外设置限制残疾人报考的条件和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并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转正、晋职、晋级、职称评定、休息休假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和合理便利。畅通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不受户籍、档案、身份等条件限制,按规定程序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执行统一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责任,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出台和落实《双鸭山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实施意见》,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经营场所租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求职创业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求职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