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龄津贴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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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龄津贴政策出台

民政部网站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其中,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天津市给予该市百岁老人的津贴为每月500元,标准最高。

通报显示,建立高龄津贴的这26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对80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浙江省出台政策较早,津贴标准也较低,该省在2011年制定相关标准,规定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而江苏省则规定向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统一为300元/月。

多数省份对100岁以上的老人都给予100元每月以上的高龄津贴,除天津市外,宁夏规定90周岁以上城乡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450元;其次是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山东、海南、陕西均规定给予100岁以上老人每月300元的津贴或营养费;山东更是明确100岁老人的高龄津贴领取实行普惠制,不限于本地户籍。

发放高龄津贴门槛最低的省份为青海和陕西,两地均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青海规定,凡具有青海省户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标准:70-79周岁,90元/月;陕西则规定对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

除了高龄津贴,20个省(区、市)还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17个省(区、市)出台了护理补贴政策

各地的养老补贴和护理补贴均针对身体残疾或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如北京规定,60至7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将得到各100元的护理补贴和养老补贴。四川则明确,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年领取护理补贴300元。

民政部表示,这些政策对于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养老服务资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未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政策。已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做好老年人评估工作,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

山东等26省区市出台高龄津贴补贴政策

在高龄津贴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在养老服务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新疆等20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在护理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西藏、新疆等17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民政部指出,这些政策对于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养老服务资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龄津贴发放还存在这些问题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高龄老人享受到了老年人补贴制度红利,但值得注意的是,高龄津贴仍存在不少问题。据法制日报近日报道,各地在补贴标准、补贴年龄、发放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在补贴标准方面,天津每人每月500元,而浙江每人每月30元。两者相差十几倍,这种差距明显不合理。

在补贴年龄方面,浙江是80岁,陕西、青海是70岁,天津是100岁。

在发放方式方面,某些地方的做法也不够人性化、不够科学。例如武汉有老人反映,高龄津贴复审要带身份证,如果腿脚不方便,家人还需带老人持当天或当月报纸拍的照片去复审。

评论员张海英认为,要让高龄津贴成为普惠性制度必须完善法律,既要让高龄津贴成为刚性制度,各地必须为高龄老人如期、足额发放津贴;也要把补贴对象扩大,不局限于低收入老年人;更要统一补贴标准、年龄、发放方式,若违反规定应当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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