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二次报销范围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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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一般情况下,二次报销由公民所在单位予以报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沈阳医保二次报销,欢迎大家阅读!

2017沈阳医保二次报销

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人员,如果住院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符合要求,就可以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据统计,经过两次报销后,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每人将平均提高2%-3%。

“二次报销”包括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急诊留院观察转住院期间及急诊抢救死亡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阶段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超过600元以上(不含600元)的医疗费用,就可以按照比例进行“二次报销”。

如果你是在沈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者,在你进行费用支出时,定点医院的医保系统就已经直接进行报销了,其报销比例为:个人支付600元(不含600元)至800元报销40%,800元(不含800元)至1000元报销50%,1000元(不含1000元)至3000元报销60%,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报销70%。

如果你是沈阳市的参保者但是已经办理了转外就医、长期居外定点医院住院和外出期间急诊的,就要由本人到医保局进行报销。

2017沈阳医保报销流程

报销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材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报销流程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报销范围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销范围

1、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3、临时外出在就近医院发生的急病住院治疗

4、经审批后转往外地住院治疗

5、经审批后长期居外的参保人员在异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报销范围1、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3、经审批后转往外地住院治疗

4、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寒暑假及法定假日回户籍地期间和外地实习期间、或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外地实习期间因疾病住院治疗

5、外出期间因急诊住院治疗

医保不予报销的范围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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