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昌 中考填志愿时间安排情况尚未公布,待公布之后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请参考往年的!
7月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宜昌市普通高中录取将于7月12日正式启动,计划7月25日结束。今年录取仍按照“依据成绩,按照志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7月5日-7日填报志愿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填报
考生志愿是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7月5日?7日,考生要根据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以及中考成绩,自主填报志愿(网址:http://gzjd.hubzs.com.cn/login!init.action)。
填报志愿原则上以所在初中学校组织为主,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预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不得截留、瞒报考生志愿表及相关报名材料。
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自主选择通过网上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由所在初中统一用A4纸打印出每位考生的电子志愿确认单,经考生监护人签字确认和初中学校审核无误后粘贴在考生资料袋“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表”栏。因考生及其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7月12日起普通高中录取上 “省示范”须会考四科及格
今年录取仍按照“依据成绩,按照志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时对志愿充足的学校将实行差额投档,供学校择优录取。当考生中考考试成绩相同时,则重点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统一考查学科的成绩。
考生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四科考试成绩均达到及格(60分)以上(只有一所普通高中的县市区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达到合格,才能被省级示范高中录取。招生学校不得自行降低录取条件录取考生,不得录取无志愿考生,不得交叉、重复录取考生。城区临时学籍考生不得填报和参加城区省级示范高中录取。
录取实行市、县两级教育局审批制度。城区高中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2日?20日,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进行。县市区高中学校录取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并在7月25日前将审核盖章的县市区一中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按规定可以在县市区招生的城区各学校(含民办学校),应将拟录取名单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并由学校在录取期间报市教育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外地参加中考回宜读高中 需办理相关手续报批
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中考的考生,原则上应参加中考所在县市区的高中录取,确需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中录取的特殊考生,应在全市普通高中集中录取之前,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办理录取手续。
在省内宜昌市外初中学校就读但户籍在宜昌的初中毕业生,如需回我市就读高中,应在中考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取得高中学籍后,向户籍所在地同类型高中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经户籍所在地高中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办理转学手续。
在省外初中学校就读但户籍在宜昌的初中毕业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户籍所在地高中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先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录取学校在11月1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手续,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记者 易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