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2017年9月17日
二、报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三、海南师范大学各学院专业所在校区分布情况
1、以下学院及其专业学生在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学习和生活。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地理科学类(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生物科学、园林)
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自动化)
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数学与科学方向)、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
国际教育学院(汉语国际教育)
音乐学院(舞蹈表演、舞蹈学、音乐学)
2、以下学院及其专业学生在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1号路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学习和生活。
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
教育与心理学院〔教育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应用心理学、海南民族预科〕
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类(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外国语学院(英语、日语、翻译)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历史学)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类(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法学院(法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
美术学院〔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绘画、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
四、交通的具体事宜详见《入学交通指南》。
五、要求自带纸质档案省份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所在市、县(地区)招生办领取纸质档案,入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统一收取,学院集中后统一交给学校档案馆。
六、因故不能依时到校报到者,应于9月17日前将请假条传真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传真号:0898-65880571),但请假时间不能超过七天,否则,我校不再给予办理入学手续。
七、入学缴费具体情况
1、学费收费标准:
执行海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①4180元/年的专业:
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师范)、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师范)、教育学类〔教育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历史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②4600元/年的专业:
小学教育(数学与科学方向)(师范)、地理科学(师范)、地理科学类〔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化学(师范)、应用化学、制药工程、应用心理学(师范)、经济学类(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园林、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物理学(师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教育技术学(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类(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非高尔夫特色)、英语(师范)、日语、翻译、法学;
③6000元/年的专业:
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
④8800元/年的专业: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绘画、美术学(师范)、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师范)、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⑤12000元/年的专业: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培养目标为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⑥4200元/年的专业:
海南民族预科。
2、住宿费收费标准: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500?1370元/年不等,入校后根据实际入住楼宇标准结算。
如有变化,按海南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执行。
3、代收教材费
考虑到教材订购的时间问题,学校统一为新生订购了第一学年使用的教材,学生入学后统一发放,学期末按实际领取情况结算。请新生按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1600元/年,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1000元/年的预计数,于8月26日前将教材款存入到学校发给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卡账户。
4、缴费方式:
新生统一通过银行缴纳学杂费(不收现金)。请收到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的工商银行卡后,先去银行启用,设置密码,在8月26日前将学费、住宿费(暂按1370元,入校后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多退少补)存进发给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卡账户,详情见“学生缴费委托提示”。财务处将设新生接待咨询点,不设现场收费点。学生到校后,请将填好的银行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给所在学院辅导员,由学院转交财务处。
八、除海口市户口的新生外,所有新生原则上要求将户口迁入海南师范大学。具体事项详见《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入校交学校审核确定后,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十、按国家要求,新生入学后将统一进行军训,有关军训的工作要求详见《新生参加军训须知》。
十一、新生凭缴费收据进行注册。根据2005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
十二、报到时,将党、团组织关系和1张免冠正面一寸半身相片交所属学院。
十三、所有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绘画、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的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试,专业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咨询电话:区号:0898、 65888710(招生就业处)、65880571(招生就业处传真)、 65882981(学生工作部)、65865386(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科)。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O一六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