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录取分数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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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有关学校: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的意见》(浙教外〔2011〕88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号)及《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5〕1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精神,为规范有序做好杭州市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下简称“中外合作班”)的招生工作,现将杭州高级中学、杭州第四中学、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杭州第十四中学、杭州外国语学校、杭州民办东方中学等六所学校中外合作班面向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招生计划


中外合作办学者

招生
计划

办学地址

备注

中方

外方

杭州高级中学

美国俄亥俄州曼斯菲尔德基础学术高中

60人

杭州高级中学钱江校区(钱江新城二期区域七华路)

其中面向市区招生58人

杭州第四中学

英国安培德私立
高中

100人

杭州第四中学下沙校区国际部(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438号)

其中面向市区招生96人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美国费尔蒙特
私立学校

60人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西湖区振华路5号)

其中面向市区招生58人

杭州第十四
中学

美国波特女子学校

60人

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校区(凤起路580号)

其中面向市区招生58人

杭州外国语
学校

英国布罗德格林
国际学校

70人

杭州外国语学校(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299号)

面向市区招生70人

杭州民办东方中学

澳大利亚教育
昆士兰国际

40人

杭州民办东方中学(西溪路655-1号)


二、基本要求
1.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学校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的学校中外合作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学校中外合作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
2.各招生学校要依据《招生工作通知》及本《通知》有关要求,坚持标准刚性、过程规范、结果透明的原则,制定本校中外合作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招生简章)。实施办法须包括:招生范围和计划、报名条件,英语水平测试时间、内容、方式、成绩评定办法,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内容。各校的实施办法经我局审核批准后,于4月17日起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各招生学校校园网公布并组织实施。
3.考核程序:招生学校先组织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考生填报志愿,参加杭州市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列入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录取。
4.录取原则: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为基本要求,将学生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等以一定权重组成考核总分,按招生计划和相关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部分学校(不含杭州外国语学校)面向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四县(市)考生的招考和录取方式等应一并写入本校中外合作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并按规定程序和规则录取。
三、英语水平测试报名
1.报名条件:杭州市区考生须属于《招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范围。
2.报名:杭州市区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须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管理系统(www.hzjyks.net是唯一网址,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家长指导下,于规定时间(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30日8:00至5月1日18:00)进行英语水平测试报名。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一旦关闭,考生所填报信息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与家长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每位学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高中学校的中外合作班。
四、英语水平测试
1.5月4日,各招生学校通过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报考本校中外合作班英语水平测试学生名单。 5月6日17:00前,招生学校上传英语水平测试试场安排等信息。
2.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于5月8日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杭州市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个别生于5月8日下午(12:30—16:30)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所报名的高中招生学校领取《报名表》。
3.各招生学校统一在5 月9日(周六)上午组织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为半天。考生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和《报名表》原件到报名学校参加测试。
4.各招生学校于5月11日上午将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报我局高中处审核, 5月13日起,合格考生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在杭州教育网和各招生学校校园网公示。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取得其报考学校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中外合作班志愿的填报资格。
五、录取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根据各招生学校中外合作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按招生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在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中择优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已报志愿,纳入集中统一其他批次招生的录取。
六、其他要求
1.中外合作班招生录取学生应单独组班组织教学,单独进行学籍管理,并按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课程设置方案和相关要求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2.报考中外合作班的考生,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各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经我局审核批准公布的中外合作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高中处联系电话:87065778,监察室联系电话:8706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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