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十四中凤起校区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条件和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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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5〕1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5〕60号)(以下简称《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特制定我校凤起校区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推动学校多样特色发展,深化新课程改革,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2.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以邱锋校长为组长,范里、占章根、惠广俊、王海洪、冯冬怡、郭建飞、朱豪、寿淑燕、陆夏君、张岳君、潘晓燕、陈海汇、顾予恒为成员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通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学生名单进行审核、上报审批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的相关录取工作。

2.成立以校党总支副书记章楗为组长,余慧珠为成员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负责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

3.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岳君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组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汇总、上报审核及网上公示等事宜。

三、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计划

科技类5名(信息学2名、创新大赛3名),体育类12名(乒乓球3名、田径6名、健美操3名),艺术类10名(声乐类3名、贝斯2名、大提琴2名、中提琴2名、小提琴1名),共27名。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和《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同时符合以下所列相关条件之一。

1.科技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获浙江省普及组二等奖及以上者。

(2)2013年以来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且2013年以来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获得者(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均为第一作者1人)。

2. 体育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田径:女子跳高1名、女子短跑(100米、200米、400米)2名、男子中长跑(1500米)1名、男子标枪1名、男子铅球1名。

①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②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男子或女子)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

③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田径竞赛男子组或女子组个人项目前六名(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2)健美操(男子2名、女子1名)

①初中教育阶段获(健美操)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②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竞技单人操前三名。

(3)乒乓球(男子1名、女子2名)

初中教育阶段获(乒乓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3.艺术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中,获得独唱、独奏一、二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现场比赛项目一等奖者。

(3)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西洋弦乐或声乐)优秀团员称号者。

(4)初中教育阶段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西洋弦乐或声乐)A级证书者。

四、报名和测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符合我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生(含个别生),在4月30日8:00至5月1日18:00间,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特长项目。

2. 5月3日下午(13:30—16:30),考生携带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校凤起校区(下城区凤起路580号)进行测试报名确认和资格初审,经我校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3. 5月7日我校将经审核通过的学生相关信息上传至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审核结果通过市区初中学校通知相关考生。审核通过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考生5月8日向就读初中学校领取《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个别生于5月8日下午(12:30—16:30)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我校领取《报名表》。

(二)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

1. 测试时间: 5月9日上午8:00开始

2. 测试地点: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校区(下城区凤起路580号)。

3. 测试内容及计分:

科技类:(满分100分)

获奖赋分满分30分、现场专项测试满分50分、面试满分20分。

科技类竞赛得奖赋分(30分)

获奖级别

省级

一等奖

二等奖

市级

一等奖

二等奖

获奖附分

30分

25分

20分

注:若有多项得奖,取最高得分项,不重复计分。

现场专项测试(50分)

①信息学奥赛:上机操作测试(时间2小时),考试范围同信息学普及组复赛内容。

②科技创新:论文答辩、作品演示(随带获奖材料,如论文、发明作品),从选题、研究内容、研究过程和答辩等方面评分(10分);科技创新活动的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40分),内容包括科技创新活动中常用工具的使用知识;常用的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等相关知识;科技创新的相关方法;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科技创新研究论文的撰写;具体案例的分析;具体成果的评价;针对某一具体要求,设计解决方案等。

面试(20分)

情景反应、对话交流、心理素质。

艺术类:主项+音乐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弦乐(乐器自备)

考试

安排

科目

考试内容

满分

主项

自备弦乐曲目一首

70

音乐基础知识

视奏,有临时升降记号

30

声乐(伴奏带自备)

考试

安排

科目

考试内容

满分

主项

自备声乐曲目一首

70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看谱即唱,五线谱或简谱自选,无升无降

练耳:1.自然音程模唱,2.旋律模唱,无升无降

30

体育类:(满分100分):

考生须携带体育中考准考证和《报名表》原件方可参加测试。

田径:专项成绩=认证分(20分)+测试分(80分)

(1)认证分:初中教育阶段获田径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认证分为20分;初中教育阶段获田径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认证分为15分;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田径竞赛初中男子组或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第一名认证分为19分,第二名为18分,第三名为17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认证分降1分;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或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第一名认证分为18分,第二名为17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认证分降1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统计。

(2)测试分:

男子

项目

评分标准

备注

60

65

70

75

80

1500米

4:30.00

4:25.00

4:20.00

4:15.00

4:10.00

铅球

12

12.5

13

14

14.5

5kg

标枪

41

43

44

50

54

700g

女子

项目

评分标准

备注

60

65

70

75

80

100米

13.7

13.5

13.3

13.1

12.9

200米

28

27.5

27.1

26.8

26.5

400米

1:05.00

1:04.00

1:03.00

1:01.00

1:00.00

跳高

1.35

1.40

1.45

1.50

1.56

健美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成套动作测试,根据完成动作质量高低进行打分排名,第一名专项成绩为100分,第二名为95分,第三名为9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专项成绩降5分,最低分为0分。

乒乓球

乒乓球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专项成绩为100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除国家一级运动员)需参加个人单打比赛进行排名,第一名专项成绩为90分,第二名为85分,第三名为8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专项成绩降5分,最低分为0分。

4. 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570分=100分×5.7):

科技类:专业分成绩×5.7;艺术类:测试分成绩×5.7;体育类:专项成绩×5.7。我校各类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5月13日起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我校网站(www.h14z.com)公示。

6. 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成绩为:科技类(400分);艺术类(430分);体育类(380分)。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含个别生),5月22、23日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特长生志愿填报。

(五)录取规则: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我校根据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各类录取按以下规则进行。

科技类考生:综合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70%。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分项目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录取。

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70%。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分类分项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以语文、英语、数学、科学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330分,则不予录取。

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70%。

录取基本条件:获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者且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须在228分及以上;体育单项成绩达到市级比赛前2名、省比赛前3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且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须在285分及以上;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须达300分及以上。达到上述条件的考生,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分项目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相同,则以现场测试分高者优先,若现场测试分仍相同,则以认证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2. 若某一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将酌情减少或放弃该项目招生计划,减少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第一批招生计划。

3. 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4. 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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