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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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6〕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及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提前自主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提前自主招收保送生学校(校区)和招生名额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共有11所学校(17个招生单位)招收保送生。其中杭州高级中学贡院校区、杭州第二中学滨江校区、杭州第四中学下沙校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校区、浙江大学附属中学玉泉校区、杭州学军中学西溪校区、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等学校(校区)的保送生招生名额,按今年各学校(校区)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及特色班等之外的市区招生计划数的50%确定;杭州高级中学钱江校区、杭州第二中学东河校区、杭州第四中学吴山校区、杭州第七中学、杭州第十四中学康桥校区、浙江大学附属中学丁兰校区、杭州学军中学紫金港校区、杭州市源清中学、杭州绿城育华学校的保送生招生名额,按今年各学校(校区)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及特色班等之外的市区招生计划数的30%确定。按照上述规定,现将各学校(校区)保送生招生名额公布如下。


招生学校(校区)

招生总
计划数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特色班等招生计划数

保送
比例

保送生
招生名额

杭州高级中学

贡院校区

576名

0

50%

288名

钱江校区

588名

60名

30%

158名

杭州第二中学

滨江校区

576名

0

50%

288名

东河校区

467名

35名

30%

130名

杭州第四中学

下沙校区

628名

100名

50%

264名

吴山校区

467名

35名

30%

130名

杭州第七中学

624名

240名

30%

115名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540名

60名

50%

240名

杭州第十四中学

凤起校区

540名

60名

50%

240名

康桥校区

515名

35名

30%

144名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

玉泉校区

576名

0

50%

288名

丁兰校区

576名

0

30%

173名

杭州学军中学

西溪校区

576名

0

50%

288名

紫金港校区

528名

0

30%

158名

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

480名

0

50%

240名

杭州市源清中学

576名

0

30%

173名

杭州绿城育华学校

180名

0

30%

54名

总 计

3371名



注:1.上表中的“招生总计划数”不含部分学校(校区)面向萧山、余杭、富阳三区的招生计划数及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宏志班招生计划数。
2.保送生名额=(招生总计划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及特色班等招生计划数)×保送比例。
3.杭州绿城育华学校为民办学校,高中学费10000元/学期,住宿费2400元/学期。

二、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杭州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及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保送生招生计划数和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确定保送生推荐比例,并原则上根据此比例和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确定各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名额(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核定),保送生推荐名额各校年级平衡、等额推荐。
三、保送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2.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身心健康,学业优良,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优秀(A等)项数3项及以上,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
四、操作程序
1.各区教育局(社发局)须成立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内初中学校的保送生推荐工作;初中学校须成立并张榜公布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的保送生推荐工作。
2.在我局确定的保送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初中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的理念为导向,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制定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符合保送生基本条件的学生,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即将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学业成绩(由初中阶段若干学期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共5门学科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第二学期上述5门学科的一次年级集中统一测试成绩,换算成一定比例组成)所占权重不低于95%,德育、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所占权重不高于5%。
初中学校在制订《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时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各校制订的《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在上报各区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批准后的各校《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由区教育局(社发局)报市教育局初教处备案。
3.初中学校应将《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本校可推荐保送生总名额及各招生学校(校区)可推荐保送名额等相关信息,一并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平台公示(不少于3天),并及时召开学生家长会向家长公布。
4.根据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初中学校对申请保送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综合评分高低对所有申请保送的学生排定先后位次,综合评分结果及排定的先后位次应向申请保送的全体学生及其家长公布。
5.综合评分及位次排定结果无异议后,由相关学生按综合评分排名的先后位次,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校区)。学生选定保送学校(校区)或放弃保送,须与家长一起签字确认,学生与家长选定保送学校(校区)并签字确认后不得再放弃保送。初中学校将确定的拟推荐保送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确定本校保送推荐生名单。
6.4月29日中午12:00前,初中学校通过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是唯一网址,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本校确定的保送推荐生名单及相关信息。4月29日下午(13:30—17:00),各保送生招生学校(校区)通过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初中学校推荐到本校的保送生名单,5月3日中午12:00前各保送生招生学校(校区)通过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保送生综合能力考核试场安排等相关信息。5月3日下午14:00后,初中学校通过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杭州市区省一级重点和特色示范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保送生推荐表》),经学生确认信息无误后,初中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7.5月8日上午,招生学校(校区)对初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进行为期半天的综合能力考核。保送推荐生凭本人《保送生推荐表》和体育中考准考证参加保送生招生学校(校区)的综合能力考核。
8.招生学校(校区)按照录取人数不低于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的保送推荐生总数95%的要求,择优录取,不足的名额列入该校(校区)集中统一招生计划。5月10日前,各校(校区)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录取的学生由招生学校(校区)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不得再报考市区其他各类高中。
9.被录取学生不提前到录取学校报到,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前仍在初中学校学习,由初中学校负责教育教学管理。
五、有关要求
1.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及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提前自主招收保送生是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要将有关政策及时、准确传达到广大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规范、认真地做好相关工作。
2.要杜绝不正之风,对在推荐、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有关学生的推荐、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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