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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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学生的兴趣和特长能够得到更好发挥,学校允许本科学生在一定条件下调整原就读专业。

第二章 转专业的原则、时间及比例

第二条 学生转专业的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之间可互转,严禁转入其它专业,其它专业也不能转入。

(二)其他专业原则上在本学科门类内专业间互转,不可跨学科门类互转,对于确有专长,经转入学院审核同意,也可以参加转专业考试。

第三条 转专业时间为第一学年春季学期第12周提出申请,第二学年秋季学期初具体实施。

第四条 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比例:各专业二年级接收其它专业转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二年级学生人数的10%。教育资源充裕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接收其它专业学生的比例。

第三章 转专业的条件

第五条 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允许二年级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不含专接本学生)转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校期间无考试违纪作弊纪录及任何纪律处分。

(二)学生转专业只限一次。

(三)确有专长,更适合转入其它专业学习的学生,在转专业时优先考虑。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一)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二)招生时确定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第四章 转专业办理程序

第七条 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和相关学院负责实施,转专业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 报名

学生填写《河北联合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学生成绩单或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好后送交所在学院审核,第一学年春季学期第14周由学院统一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并按申报专业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发给转入学院。

第九条 考核

(一)考核包括基础考核和专业考核。

(二)基础考核由教务处组织,考核内容为:拟转入专业为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的考核英语和高等数学,拟转入专业为医学类的考核英语和人体解剖学,拟转入专业为法学、艺术学、文学的考核英语和大学计算机基础,成绩计算均为百分制。

(三)专业考核由转入学院组织进行。重点考核学生在拟转入专业方面的综合素质,如:是否适合新专业的学习,学生的拟转入专业的专业素养,对拟转入专业兴趣程度。学院应对考核的各个环节(命题、考试、阅卷及成绩登统)严格把关,考核形式可以为笔试或面试。
第十条 选拔

根据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占15%(春季学期补考成绩不计入),基础考核平均成绩占60%,专业考核成绩占25%的比例计算出最终综合成绩,按最终综合成绩进行排序,依据转入计划择优录取转入学生。

第十一条 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学生持学生证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和报到注册手续,换发新的学生证件,以插班方式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凡办理完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申请或退转申请。

第五章 转专业后培养方案和学分

第十三条 学生应当根据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学生毕业时按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核定毕业资格。

第十四条 学生在原专业所取得相同课程的学分仍然有效;其余已取得学分的非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选修课记入本人成绩;所缺新专业的必修课必须补修。

第十五条 接收转专业学生学院应安排导师在选课前根据每个学生所修课程的情况,指导学生选择应补修的课程。补修所缺新专业的必修课不需缴纳修读费用。

第十六条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新专业缴纳学费。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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