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河北滦师)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国办高等专科学校,是河北省仅有的3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10年,始称直隶第三初级师范学堂;2001年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2016年2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更名为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4月学校经教育部备案正式成为独立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坐落于研山脚下、滦水之滨,位于深蕴三千年历史文化的滦州古城的中心,是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冀东名校。
学校具有光荣的革命历史。建校之初,这里曾是辛亥滦州起义的策源地,在党的领导下,在历次革命斗争中,有30多名学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培养出了以革命英烈高朗豁、吴绍周,河北省人民政府首任主席杨秀峰和著名考古学家裴文中为代表的大批优秀人才。
学校具有优良的办学传统。解放前向社会输送了1343名毕业生,在冀东大地播下了发展民族教育的种子;五十年代形成了音、体、美、劳作“小四门”基本功过硬的特色,以其治校严、校风正、质量高创出了享誉冀东、名传河北的“老滦牌”;进入八十年代,学校以“崇德、敬业、求实、创新”为校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小学的办学方向,教学改革稳步前进,1991年学校受国家教委表彰,颁发“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奖状,在1994年“国检”中被誉为“燕赵明珠、中师奇葩”;1997年,被国家教委确定为素质教育示范校。
学校占地300亩,建有高标准教学楼、音乐楼、艺术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等,总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4000多万元,教学设备价值1162.8万元;馆藏图书11.3865万册。学校拥有教学用计算机374台,多媒体教学设备69套,多媒体教室实现了班班通;配备了录播教室、语音室、电钢教室、声乐教室、舞蹈厅、钢琴房、蒙台梭利教法实训室、奥尔夫音乐教法实训室、绘画室、手工室等专业教育教室。标准化体育场建有塑胶跑道、足球场,拥有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等专用场地。
第一条 住、退宿规定
1.凡在我校学习的学生,未经批准一律在学生宿舍居住,不得在校外租房或寄宿他处。
2.按指定宿舍、床位入住。未经学生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允许私自调换房间和占用空房(包括空床位)。
3.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
4.学生退学须办理退宿手续,退还公用物品,然后持学生处的证明,方可携带个人物品离开宿舍。
5.毕业学生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经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进行验收后,在规定时间内离校。
第二条 作息规定
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的作息时间。上课期间回宿舍,须持学生处批准的假条并进行登记;熄灯后发现未回宿舍者,宿舍长要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否则将追究其连带责任;夜间外出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
第三条 会客规定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学生宿舍。
2.进入宿舍需凭本人证件履行登记手续。
3.女生宿舍不准男士入内会客。
第四条 日常管理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统一管理。班主任在学生处的领导下按规定对本班学生进行管理。
2018年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学时间入学指南及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查询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宿舍条件,宿舍图片和环境空调及分配方法
2.学生宿舍设立专职宿舍管理员兼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如工作中有渎职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学生进出宿舍大门,如值班人员不能确定其身份时,要主动说明情况,出示证件。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宿舍楼须经学生处批准并进行登记、自觉接受检查。
4.每间宿舍设宿舍长一人,管理本宿舍的住宿事务,并负责安排宿舍内的卫生值日,检查督促室内成员遵守制度情况。
5.学生宿舍卫生由室内成员负责,按日常内务卫生标准做好值日,创造洁、齐、美的室内环境。
6.不准往楼道、楼梯、窗外扔垃圾、泼水;不准在楼道内晾晒衣物,存放物品;宿舍门前实行三包(清扫、维护、管理),提倡垃圾袋装化,及时将垃圾袋放到指定地点。
7.宿舍楼清卫人员负责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严格执行卫生标准,为学生创建良好生活环境。
8.实行每日巡查制度。每天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楼内安全、公共卫生、宿舍内务和就寝情况检查,宿舍内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如发现水、电或其它公共设施损坏,及时报修并督促后勤人员的维修进度。
9.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坏人,遇到形迹可疑人员要主动询问并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保卫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