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北经贸大学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河北经贸大学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 号)和《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办字〔2017〕42 号),现对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专长,允许学生转专业;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尊重教育教学规律,根据学校各学科专业教学资源条件的承载能力,合理确定转专业的规模与结构;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加强对学生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持客观公正,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权益,做到转专业条件公开,过程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二、基本要求
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品行表现优良,学风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行为记录。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完成大学一年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无考试不及格及补考记录。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定向招生的不允许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对口招生的允许在本类别内转专业,不允许转入本类别之外的专业;艺术类的只允许在本类别相关专业内转专业,不得转入本类别之外的专业。
4.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享有一次转专业机会,时间安排在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进行,其他学期不受理转专业事项。经择优选拔进入改革实验班发生专业变更的学生,不再允许转专业。
5.身体条件须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要求。
三、专业准入条件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要求,制定各专业准入条件(见附件)。
四、工作程序
学生转专业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 跨学院转专业
1.确定接收计划。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承载能力按专业提出转专业接收计划,教务处汇总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于每年 6 月在全校范围内向学生公布。
2.学生申请。每年秋季学期开学,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线填写转专业志愿及申请转专业理由。学校提供两次填报志愿机会,每次只填报一个志愿。
3.信息汇总与分发。教务处汇总转专业报名情况,将符合转专业报名资格的学生信息及学业成绩分发至相应学院。
4.接收审核及确认。各学院根据专业准入条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按照学业成绩和专业测评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
5.二次填报志愿。在转专业过程中,教务处及时发布转专业接收计划剩余名额(剩余接收名额=该专业接收计划名额-拟接收人数+拟转出人数),组织学生二次填报志愿,按上述程序 2、3、4 执行。
(二)学院内转专业学生申请学院内转专业,须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和专业准入条件,且接收专业有学校批准的接收计划。学院内转专业由学院组织实施,待跨学院转专业结果在系统中可查询后,确定拟转专业名单并报教务处。
(三)学校审批和学籍办理
教务处汇总审核各学院转专业拟接收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在教务处网站主页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备案。转专业的学生将原专业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交齐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学院报到,进入转入专业选课学习并于当学期内申请完成相关学分的认定与转换。教务处负责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变变动。
五、特殊情况转专业
(一)以下情况之一可申请特殊情况转专业
1.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学生,复学时间在学校转专业学期及之前的,如符合转专业年级、基本要求和专业准入条件,允许优先转专业,在转专业当学期之内完成转专业手续的办理。
2.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和专业准入条件的,经拟转出学院认定属实、拟转入学院认定适合拟转入专业学习且有专业接受计划的,允许转专业。也可申请降级转专业。
3.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由高考录取分数高的优势专业转入高考录取分数较低的其他专业的,原则上尊重学生的转专业意愿。
4.确有学习困难现象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拟转出学院分析认定学生对原专业某些课程确实存在学习困难、拟转入学院分析认定适合拟转入专业学习的,允许降年级转专业,随转入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二)跨学院转专业或学院内转专业拟接收的学生不得申请特殊情况转专业。
六、其他
1.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有身体条件要求的,转入学院自行组织身体条件审核。
2.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学费标准执行。转专业前已取得的学分可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与转换,未修读的课程须补修并取得相应学分。
3.各学院应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学生提供的转专业相关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退回原专业,取消其在校期间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4.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校教字〔2019〕61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河北经贸大学有哪些专业
院部名称 | 本科专业名称 | 专业类 | 学科门类 |
---|---|---|---|
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 | |
贸易经济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 |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类 | 管理学 | |
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财政学类 | 经济学 |
税收学 | 财政学类 | 经济学 | |
资产评估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
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金融学类 | 经济学 |
金融工程 | 金融学类 | 经济学 | |
保险 | 金融学类 | 经济学 | |
投资学 | 金融学类 | 经济学 | |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类 | 法学 |
河北经贸大学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汉语国际教育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
新闻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学 | |
广播电视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学 | |
广告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学 | |
编辑出版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学 | |
河北经贸大学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日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
朝鲜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
商务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
罗马尼亚语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
河北经贸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数学类 | 理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数学类 | 理学 | |
统计学 | 统计学类 | 理学 | |
应用统计学 | 统计学类 | 理学 | |
河北经贸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生物技术 | 生物科学类 | 理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工学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工学 | |
生物工程 | 生物工程类 | 工学 | |
河北经贸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工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类 | 工学 |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类 | 工学 | |
网络工程 | 计算机类 | 工学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计算机类 | 工学 | |
河北经贸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物流管理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管理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管理学 | |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管理学 | |
河北经贸大学旅游学院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类 | 管理学 | |
酒店管理 | 旅游管理类 | 管理学 |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旅游管理类 | 管理学 | |
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市场营销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
人力资源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
文化产业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
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财务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
审计学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
河北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公共管理类 | 管理学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类 | 管理学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公共管理类 | 管理学 | |
土地资源管理 | 公共管理类 | 管理学 | |
农村区域发展 | 农业经济管理类 | 管理学 | |
图书馆学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 管理学 | |
河北经贸大学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艺术学 |
舞蹈表演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艺术学 | |
动画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艺术学 | |
绘画 | 美术学类 | 艺术学 | |
视觉传达设计 | 设计学类 | 艺术学 | |
环境设计 | 设计学类 | 艺术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