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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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乡医学院新生报到时间

新乡医学院2018年大一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尚未公布,往年新乡医学院新生入学报到时间在九月中旬。请广大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具体新生报到时间请以新乡医学院官网为主。

小编在这里提醒广大学生,最好在开学的前几天提前到自己的大学,可以了解学校环境。如果没有什么较特殊的情况,报到时间最好不要延后。

一、新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教务处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生活困难证明(申请绿色通道新生)及近期免冠半身正位二寸彩色照片8张。

三、河南省录取新生不迁转户籍关系,其余省(区、市)录取新生户籍关系根据生源所在地区有关规定及个人意愿办理。

四、缴费项目及标准

1、住宿费:公寓收费标准不同,新生按1000元预存,入校后根据实际入住情况据实收取。

2、书费:教材费为学校代收项目,学生自愿交纳,按学生实际用书情况据实结算。

3、免费医学定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住宿费,报到时需缴纳书费和体检费。

4、理工类专业包括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等6个专业,学费标准为3700元/生?年;文管类专业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英语、翻译等6个专业,学费标准为3400元/生?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均为医学类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元/生?年。

5、专升本均为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药学和康复治疗学等6个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元/生?年。

6、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均为医学类专业,包括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等4个专业,通知书上录取院系为“国际教育学院”,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年。

五、学生入学后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学校备有白大衣,入学后自愿购置。学生宿舍每个学生一个壁柜,携带的箱子大小不要超过长90cm、宽80cm、高50cm,住宿用品自备。

七、报到地址及乘车路线

1、报到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601号 新乡医学院南校区五环广场。

2、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内,我校在新乡站、新乡东站(高铁站)、汽车站等地设接待站。

3、新生也可自行乘车到校报到,乘车路线:自新乡火车站乘5路、62路、7路公交车至医学院站下车即到;自新乡东站(高铁站)乘38路公交车至医学院站下车即到。

转专业

第十条 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一条 为鼓励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我校学生服满义务兵役退伍后复学,若服役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跨学历层次的。

(二)跨录取批次的。

(三)跨科类的。

(四)录取时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录取为“3+2”分段制高职或5年一贯制高职的。

(六)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七)与我校开展联合培养的。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三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第二学期末申请转专业:

(一)本科一年级的。

(二)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的。

(三)未办理过转专业的。

(四)未受过纪律处分的。

第十四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第一学年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违纪和旷考等情况,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十五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实行“志愿优先”原则。

第十六条 转专业学生名额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各院系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5%;接收院系可根据自身教学资源情况,确定拟接收的转入学生名额,原则上接收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5%。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适当调整转入转出比例。

第十七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转专业考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转专业综合成绩由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转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转专业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0.6 + 转专业考试成绩×0.4。

第十八条 第二学期第14教学周,各院(系、部)将转专业接收名额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于第15周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第二学期第16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新乡医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第二十条 教务处于第三学期第3周组织转专业考试,第4周公布考试成绩及综合评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 教务处根据各院(系、部)上报接收计划和转专业综合评定成绩,最终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若申请转入的学生数超出计划接收数,则按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报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核批准后,将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转专业学生需留至下一年级学习:

1. 4年制专业转5年制专业的学生;

2. 非临床医学专业转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

第二十三条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收费并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相同课程的公共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所缺的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在原专业修得的专业课程可作为选修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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