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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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工程学院新生报到时间

河南工程学院2018年大一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尚未公布,往年河南工程学院新生入学报到时间在九月中旬。请广大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具体新生报到时间请以河南工程学院官网为主。

小编在这里提醒广大学生,最好在开学的前几天提前到自己的大学,可以了解学校环境。如果没有什么较特殊的情况,报到时间最好不要延后。

河南工程学院2017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由于河南工程学院2017年新生入学须知还没有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河南工程学院入学须知,供大家参考。

一、新生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或身份证原件办理报到手续, 缺少证件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二、请新生报到时携带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供体检时使用。

三、新生要按学校规定日期报到,因故不能报到者,要事先向校学生处请假,如不请假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七天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到达学校,你从校车下来后,就会看到各院系的迎新人员举着标明院系的彩旗在车门口迎接新生。只要找到自己的院系的迎新人员,他们就会领你到你们院系的新生接待处。到了自己院系的新生接待处,就会有院系学工组的老师为你做新生资格审核,你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自带档案的同学需上交档案。而后你会被告知自己的宿舍房间号和领到一张报到证,上面会注明你的院系和你的学号,你凭着这张报到证去办理后续的手续。

五、新生档案。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自己的档案,由各学院统一交到学 校档案馆,对于所在省、市(县)统一邮寄档案的新生,报到时向老师说明。否则,责任自负。

六、档案移交。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安排,需要自带纸质档案省份的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及时到当地市(区、县)招生办公室或所在中学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档案包括:中学学籍材料、高考材料、党团材料等),档案袋必须加盖密封章,个人不得私自拆封,报到后由各学院辅导员老师统一收取并汇总至学校招生就业处;由各市(区、县)招生办公室统一邮寄档案的,请在报到前督促当地招生部门,及时将档案邮寄至河南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七、新生入学时可持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自备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

转专业条件

1.学生申请从原录取专业转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除体育项目课、公共选修课和网络课程外,第一学期课程成绩(算术平均值)综合排名在本班级前30%以内且未有不及格课程;

(2)确有相应兴趣、爱好及专长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经学校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3)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及以上甲等医院诊断并开具医疗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他专业学习。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或已取得学籍但处于休学状态;

(2)跨学历层次或跨学制转专业;

(3)文史、理工和艺术跨科类转专业;

(4)专升本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国家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明确约定不调整专业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3.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仅限于在中外合作办学范围内且相同科类的专业中申请转入与转出。

4.学校对转专业学生名额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转出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当年录取总数的20%。

转专业的工作程序

1.各学院请在2018年3月7日前确定本学院2017级转专业拟接收计划,并以《河南工程学院转专业拟接收学生计划表》(附件1)形式报送教务处。原则上2017年正常招生的本专科专业(附件2)都要接收转专业学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应在该专业对应的“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2.教务处于3月8日前汇总并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含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名称、人数上限、学院联系人、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

3.符合条件的拟转专业学生应于3月13日前填写《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学生本人签字后,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4.学生所在学院于3月15日前审核学生的转专业报名资格,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以适当形式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布。各学院应于3月16日前将允许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名单填写在《河南工程学院参加转专业考试学生统计表》(附件4)中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签署意见后的《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拟转入专业的所在学院。

5.教务处于3月18日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艺术类学生只参加“英语”科目考试,其他学生须参加“英语”和“数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6.教务处于3月19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考试成绩。各学院根据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后于3月22日前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核,报送材料应包含《河南工程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统计表》(附件5)和《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7.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拟录取名单汇总审核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将最终拟录取名单报送主管校长审批后报送教育厅备案。

9.取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3月30日前持转专业报到单(转专业报到单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并集中发放)到新专业所在学院报到,转入学院应对照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转入学生的相关课程认定或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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