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南科技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河南科技学院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接受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
第二章转专业的条件
第四条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者;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予以优先考虑。
第五条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发展变化情况调整专业的,允许该专业在校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新生第一学期或大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者;
(二)学生以特殊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
(三)艺术、体育、“专升本”、“对口招生”专业学生跨录取类型申请专业者;
(四)第二批次录取专业学生申请转入第一批次录取专业者;
(五)学生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第三章转专业程序
第七条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转专业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编制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审核学院转专业计划以及拟接收学生名单复核、备案等。监察处负责全校学生转专业的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第九条为保证学生学习的连续性,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在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办理,确有特殊情况者可推迟至第四学期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每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各学院制定接收计划和考核方案,报送教务处审批。接收计划数由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原则上转入学生不得产生新的教学班级,每个班级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5人。考核方案应包括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转专业综合成绩评定办法等。转专业综合成绩由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和转专业考核成绩组成,具体比例由学院决定。
(二)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教务处公布各学院拟接收计划人数和考核方案。
(三)学生提出申请。拟转专业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向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南科技学院转专业审批表》,提出转专业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转出学院审核。拟转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在该学期第二周审核申请学生是否具备转专业条件,并将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送至转入学院审核。
(五)转入学院考核。根据公布的考核方式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是否同意其转入。通过学院考核后,由转入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复核。
(六)教务处复核通过后,报学校分管校领导批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学籍异动手续。
第四章转专业学生学籍与成绩管理
第十条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他一切活动,必须参加原专业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缺考、违纪等情况,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十一条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同时书面通知财务处、学生处、校医院等职能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二条经批准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于批准后的当学期进入新专业就读,并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交费。按新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后,方能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未经批准而私自进入新专业学习的,不予注册,所取得的课程和实践环节成绩不予认定。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后,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
第十四条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其毕业资格;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和学分应申请进行学分置换,在手续办理后的两周内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学籍异动学生学分置换表》,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直接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成绩档案予以认定;不符合要求的,作为任选课成绩记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成绩档案予以认定;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或实践环节,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或实践环节。未及时申请学分置换的不予认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为保证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学籍注册工作正常进行,稳定新生教学秩序,严禁任何人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私自更改新生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已经获准转专业而没有及时办理转专业手续、放弃转专业资格者,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河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发字[2017]180号)同时废止。
二、河南科技学院有哪些专业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 学前教育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师范)(含翻译方向) 商务英语 |
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 服装设计与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化学化工学院 | 应用化学 材料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 |
人工智能学院 | 人工智能 机器人工程 |
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体育教育 |
信息工程学院 | 教育技术学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联网工程 信息工程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学 人力资源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园艺园林学院 | 风景园林 城乡规划 园林 园艺 |
食品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烹饪与营养教育 旅游管理 |
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统计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植物保护 农业资源与环境 动植物检疫(植物检疫方向) 环境科学 |
艺术学院 | 书法学 环境设计 美术学(师范) 舞蹈学 工艺美术(师范) 音乐学 产品设计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 |
文法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言文学 法学 |
动物科技学院 | 动物科学 动物药学 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方向) 动物医学 |
机电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汽车服务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智能制造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机电技术教育 |
生命科技学院 | 农学 种子科学与工程 生物科学 生物工程 生物技术 |
新科学院 | |
国际教育学院 | 教育学(师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信息工程 动物医学 |
继续教育学院 |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