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我校继续通过自主选拔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组织领导
黑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经教育部审批备案,在教育部的领导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由黑龙江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280人,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面向全国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申请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考生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4月5日-4月25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并填写、上传报名材料,包括:
1.《黑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2. 户籍证明(户口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3. 学生本人身份证。
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五、资格认定
为方便农村考生顺利报考,减轻考生负担,学校将根据学生报名材料严格进行审核,确定合格名单,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合格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备案公示,确定为我校最终认定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