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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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少学费标准

我校专业不同,学费标准不同,学费标准为3000-5200元/生/年不等。住宿费为每生每年500-1200元。


长江大学2008年分专业学费标准
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层次 学制年限学费标准(元/生?年)
▲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四年4000
经济学本科四年4000
农林经济管理本科四年4000
农林经济管理职本四年5000
金融管理与实务专科三年3000
▲政法学院法学本科四年4000
社会工作本科四年4000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四年4000
法律事务专科三年3000
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本科四年4000
体育教育本科四年4000
▲文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本科四年4000
汉语言文学本科四年4000
历史学本科四年4000
语文教育专科三年3000
外国语学院英语本科四年5200
日语本科四年4000
艺术学院音乐学本科四年9000
音乐表演本科四年9000
美术学本科四年9000
艺术设计本科四年9000
舞蹈学本科四年9000
音乐教育专科三年9000
信息与数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四年4000
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四年520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学本科四年4000
应用物理学本科四年4000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本科四年5200
应用化学本科四年5200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四年5200
环境工程本科四年52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四年5200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本科四年5200
生物工程本科四年5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四年4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科三年3000
石油工程学院石油工程本科四年5200
油气储运工程本科四年4000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地球物理学本科四年4000
勘查技术与工程本科四年4000
地球科学学院资源勘查工程本科四年4000
地理信息系统本科四年5200
地质学本科四年4000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四年400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四年4000
工业设计本科四年400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本科四年4000
▲电子信息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四年5200
自动化本科四年5200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四年5200
通信工程本科四年52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四年5200
计算机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四年5200
教育技术学本科四年4000
网络工程本科四年5200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三年3000
城市建设学院建筑学本科五年4000
城市规划本科五年5200
土木工程本科四年5200
给水排水工程本科四年4000
工程管理本科四年4000
▲农学院农学本科四年3000
植物保护本科四年3000
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科四年4000
农学职本四年5000
植物保护职本四年5000
农业资源与环境职本四年5000
园艺园林学院园林本科四年5200
园艺本科四年4000
茶学本科四年3000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本科四年4000
园林职本四年5000
园艺职本四年5000
园林技术专科三年3000
动科学院动物科学本科四年4000
动物医学本科四年4000
水产养殖学本科四年3000
动物科学职本四年5000
动物医学职本四年5000
水产养殖学职本四年5000
医学院临床医学本科五年5200
护理学本科四年5200
医学影像学本科四年5200
护理专科三年3000
医学影像技术专科三年3000
针灸推拿专科三年3000
中医骨伤专科三年3000
▲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四年4000
工商管理本科四年4000
市场营销本科四年4000
会计学本科四年4000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四年4000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四年4000
物流管理本科四年4000
教育科学系应用心理学本科四年4000
教育学本科四年4000
地球化学系地球化学本科四年4000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本科四年4000
国际学院国际贸易实务专科三年16800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三年16800
金融管理与实务专科三年16800
商务管理专科三年16800
注:“▲”为大类培养院系。

学校类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湖北 性质类别:综合类

通讯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长江大学于 2003 年 4 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中央与湖北省共建,省属规模最大、学科门类最多的综合性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2007年在教...

学校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第十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凡符合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或降分条件的考生,我校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志愿考生实行 “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也按“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时,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应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达到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承认音乐学专业合格线(湖北省美术考生持省联考合格证可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和学前教育专业)。

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资格线,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艺术类专业一般要求男生身高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5米以上。

第十八条 体育专业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文化分和术科分为最低控制线,在投档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与术科分之和从高到低录取。体育专业男生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米以上。

第十九条 工业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护理学专业考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第二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除体育类专业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学校奖励资助

学校除设有长江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外,还设有孙越崎科学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胜利油田成才奖学金、新疆石油奖学金、大港油田公司奖学金、COSL奖学金、河南油田奖学金、吐哈油田奖学金、辽河油田奖学金、川渝石油奖学金、东方物探奖学金、江苏油田人才奖学金、塔里木油田奖学金、安东石油奖学金、斯伦贝谢石油奖学金、尚贤奖学金、祥志奖学金、正大奖学金、通威奖学金、亨泰大学生创新基金等各类奖学金40余种,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奋发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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