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一考试大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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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试性质

湖北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统考)是为普通高校招收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人才而设置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美术统考注重考查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基础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艺术素质(包括审美能力、观察能力、感知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等)。高等院校根据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美术统考应具有必要的区分度,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二、考试的科目和考核目的

美术统考包括色彩、素描、速写三门基础科目的考试。

色彩: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知能力、认识能力、色彩关系和色调的把握能力以及色彩的表现能力。

素描:考查考生对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明暗、层次、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速写: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人物的比例、透视、结构的观察、认识、理解和把握能力,对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人物与环境组合的表现能力以及速写技法的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色彩

1.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风景。

2.考试形式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模拟写生(根据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3.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水粉纸或水彩纸;(考场提供)

(2)限用水粉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备)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5.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约占15%

色彩关系与色调 约占35%

色彩造型能力约占25%

色彩表现技法约占25%

(二)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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