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开学时间和新生入学指南军训须知
湖北警官学院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前身为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56年9月,成立湖北省公安学校,担负全省政法干部短期培训任务。 1976年6月,学校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77年恢复高考后,正式招收高中毕业生。1980年,成立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1993年4月更名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建校63年来,学院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六万余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现占地面积992亩,包括四大校区:学院本部南校区、北校区,南湖驾驶培训中心,(随州)实战训练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5320.329万元;图书馆藏书120余万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学院现有教职工508人,其中正、副教授13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29人。多名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和“湖北名师”。学院先后聘请了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50多人为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60余名高、中级警官为实战教官。
学院以“德才兼备、文武双全”为校训,坚持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发展,走行业型警察大学和特色性本科大学的办学思路,构建学历型职业教育与职业型学历教育相融合的新型高等教育模式;以“面向实战、贴近实际、务求实用”为教育训练理念,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以“立身做人、乐于服从、服务大众”为人才培养目标,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铸造学生忠诚警魂,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业务精通的人民警察。近年来,学院党委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工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力争把学院建设成为公安机关的警务人才培养基地、警察实战训练基地、警学理论研究基地、警用科技实验基地、警务化管理示范基地,警察文化传承创新基地。 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法学(公安学)为主体,理、工、管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现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察临战学系(筹)、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筹)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了侦查学、治安学、治安学(警察临战方向)、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公共事业管理、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等12个本科专业(方向);另外开设有侦查、侦查(预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刑事侦查技术、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边境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指挥与战术、警察指挥与战术(特警方向)、法律事务等13个普通专科专业(方向)。 学院的“诉讼法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被列为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侦查学专业被批准为国家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被评为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等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侦查学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智慧计算机法证综合应用平台研究”团队获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近年来还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警察史》等一批新型警察专业和课程。 学院坚持“为公安实践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为学院教学培训服务”的宗旨开展科研工作,近年来,学院教师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59项,年均16项。一大批科研成果在公安实战中得到应用,受到基层公安机关的好评。 学院实验室建设走在全国公安院校前列,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总价值4345.7068万元。实验中心建有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以及电子取证、交通秩序管理等院级重点实验室。“李昌钰工作室”获批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示范中心,“三真司法鉴定所”年均受理各类案件鉴定1600余起。为加强学生实习实验实训工作,学院建成了14个校外实习基地和29个院内仿真警务实战训练点。 学院高度重视在职民警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是公安部法制局指定的执法规范化负责人培训基地。学院还是“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公安局长(政委)培训中心”、“湖北省派出所长培训基地”和“湖北公安民警培训中心”,学院已成为湖北省省级公安教育训练基地。 学院积极开展公安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主办有《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月刊)及《警史钩沉》(季刊)等公安理论研究刊物。《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6年、201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警史钩沉》传承警察历史、弘扬警察文化,是全国唯一的警史读本,也是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会刊。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注重与国际警学界的交流和合作,先后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聘请专家学者来院讲学、任教;选拔了一批教师赴国外学习、工作和讲学;先后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多所警察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 在新的历史时期,学院将按照公安部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要求,继续深化公安教育改革,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逐步形成“六大办学格局”,即:警务硕士专业研究生教育、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教育、公安专业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公安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自学助考的成人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为湖北省和国家公安政法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湖北警官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86号;邮编:430034;电话:027-83421017。(以上统计数据截止到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