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湖北商贸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湖北商贸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湖北商贸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湖北商贸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北商贸学院;国标代码:13247。
第三条 学校地址:武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4号 (邮编:430079);咸宁校区,咸宁市横温路(邮编:437100)。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性质: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举办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及中职毕业生。
第六条 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评,择优录取。
第七条 修完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北商贸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北商贸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本、专科招生。
第十二条 学校收费按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各省(市、区)划定的批次和资格线进行录取,录取分数根据各地生源情况适当上浮。
第十四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美术设计类专业承认所在省统(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校考,在执行各省(市、区)相关录取政策前提下,实行专业成绩优先录取原则。摄影类专业有统(联)考的省份,认可统(联)考成绩,没有统(联)考的省份,承认校考成绩,实行文化过资格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按生源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时不受外语语种限制,但新生入校后一律用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第十七条 在非平行志愿录取中,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校原则上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学校尽可能满足考生第一志愿。若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他志愿所报专业。
第十九条 对符合国家优录政策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当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规定
第二十一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时间以前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经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相关费用。
第六章 奖、助、贷措施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并设有多种助学措施。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学校优秀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评定;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2%评定;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3%评定。
(三)助学措施: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7-82666063 87786825 87786820
网址:http://www.hbc.edu.cn(教育网) www.hugsmxy.com(电信网)
邮箱:hubsm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