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武汉体育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武汉体育学院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第二十七条 本科学生转专业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最后两周内,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经批准后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二十八条 学生一般应在本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者,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九条 学生转学,应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者;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四)在校期间受到学业预警或留级者;
(五)应予退学者;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十条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已修课程中必修课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同时符合教务处公布的条件者;
(二)学生入学后或在校期间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原因,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者;
(四)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或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学校可以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三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本科大三年级(含大三年级)以上者;
(三)留级者或应作退学处理者;
(四)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或受到学业预警;
(五)不按时缴纳学费者;
(六)体育类转非体育类、艺术类转非艺术类、文史类考生转理工类专业;
(七)其它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第三十三条 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必修课程学分可以作为转入专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记载。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二、武汉体育学院有哪些专业
教学单位 | 本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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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学院 |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 |
运动训练学院 | 运动训练 |
武术学院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艺术学院 | 舞蹈学、舞蹈表演、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经济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
健康科学学院 |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 |
新闻传播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 |
体育工程与信息技术学院 | 体育工程学、教育技术学 |
国际教育学院 | 体育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