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召开的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专业士官工作会议精神和洪山区武装部通知要求,在我校招收士官,为了把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专业技能强、身体素质过硬的青年招到部队,圆满完成征集任务,特此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招收士官的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和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8月1日前),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求,以招收应届毕业生为主,学历、年龄、专业符合要的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招收。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二)招收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定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其中,专业审定以是否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准,由区征兵办负责,部队不再派人组织专业技能考核,并由区征兵办填写《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加盖相应公章,装入本人入伍档案;签订协议由区征兵办组织实施,对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选定预招对象,按招收计划与本人签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入伍训练和分配使用由部队接收的各大单位统一组织。
二、报名办法
我校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征招专业对口的学生,由个人写加入部队士官申请书并附上相应的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系领导在个人申请上签写意见后交校人武部办公室。
报名时间:5月21日—6月4日
三、体检时间
6月15日前,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格检查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标准和办法进行。
(附:武汉市高校士官招收专业计划表)
武汉市2015年士官专业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