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户口迁出
第一条迁往省外户口:凭户口簿、对方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办理。迁往省内户口,按福建省和三明市网上迁移规定办理。
第二条学生户口迁移:被外省录取的学生,按本人志愿,凭《居民户口簿》、学校签发的《入学通知书》必须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办理;省内录取的学生不迁移户口。
第二节户口迁入
第一条 坚持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原则,以理由正当为迁移条件,由迁入地派出所办理,除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外,省内户口均实行网上迁移。
办事条件
(1)三明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2)三明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3)三明大中专生退学落户
(4)三明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5)三明各类人才和先进个人落户
(6)三明投资兴办实业、经商、务工人员落户
(7)三明调动就业户口迁入
(8)三明购建房入户
(9)三明中学招收特长生、优秀生、高中生落户
(10)三明家属随军户口迁入
(11)三明儿媳、女婿投靠公婆或岳父母入户
(12)三明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入户
(13)三明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外孙子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14)三明夫妻投靠落户
办事材料
(1)三明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材料
a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b载明亲属关系的出生证或公证书等有效法定证件、司法文书或户籍档案;
c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d子女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e《常住人口落户申请表》。
(2)三明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材料
a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b载明亲属关系的出生证或公证书等有效法定证件或司法文书或户籍档案;
c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d父母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e《常住人口落户申请表》。
温馨提示:a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父母是否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限制。
b未满18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已离婚,需办理投靠抚养方落户的,还应提交确定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办理落户;需办理投靠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办理流程
(1)申请后并上传提交相关资料。
(2)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进入审核阶段。
a如果条件不符合,会短信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原因,业务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再次申请。
b如果条件符合,直接进入公安机关的审批流程。审批通过,会短信通知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3)带上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本市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部分落户情况需报县(市、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
1、三明市公安局
新市北路236号(0598)8264718
2、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东新五路乾龙新村190幢(0598)8323081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办理不收费。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遇特殊情况需10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