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台公布《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其中,即日起,在惠州居住满3年、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了。
新政1
居住就业满3年可入户
居住就业满3年可入户是整个《方案》较为显眼的户籍改革措施之一,按照《方案》公布以前,落户我市的方法主要有购房、积分入户以及人才引进入户等多个途径,而购房以及积分入户是我市众多异地务工人员落户惠州的途径。而此次《方案》出台,一举打破了购房的壁垒。根据《方案》,在我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都可以入户惠州了。
根据《方案》,在市辖区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市辖区居民可在全市任何乡镇(街道)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市辖县居民可在市辖区以外的乡镇(街道)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新政2
大专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可落户
人才引进入户方面,此次主要是降低了入户门槛。以往,我市设置的技术人才学历方面时卡在大学本科,而此次门槛下降到大专。《方案》中提及,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毕业生或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的其他各类人才到我市工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地址的,可迁入当地政府指定的户籍代管机构。
另外,还有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学科带头人;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均可申请落户惠州。
新政3
直系亲属可相互投靠
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相互投靠(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这之前,我市一直执行的是夫妻投靠、父子投靠等,此次放宽到未婚子女都可投靠父母。
《方案》介绍,夫妻投靠的,以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父(母)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已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照顾父(母)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父(母)投靠子女的,以子女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