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大中专院校新生入户材料
(1)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文件(原件、复印件);
(2)学校(含科研院所,下同)介绍信;
(3)学校新生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介绍清楚办学资质、所属部门、招生计划、申请落户学生人数及层次、落户详细地址以及管辖派出所名称等内容;
(4)国家或省、市招生计划;
(5)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户籍迁移名册;
(6)学校在所属派出所持分、县局开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户籍准入通知》等材料为新生落户时,还应提供学生《迁移证》、身份证,并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信息,加盖学校经办人名章;
(7)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
2、长期在西安就业并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入户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介绍信中要将单位性质、注册地址、申请人的工作岗位以及日常工作地点等情况写清楚;
(3)申请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4)申请人所在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上证、照登记机关可以是省、市主管部门,但登记的地址必须在城十区;
(5)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原件,实际缴费要满五年,缴费单位必须与上述用工单位一致;
(6)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期限应同步于社会保险实际缴费累计满5年之规定,即合同期限累计满5年,可以与不同单位签订,但用人单位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上述所审核的证、照以及劳动合同中登记的的名称必须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还应在有效期内);
(7)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物业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房屋持有人为申请人配偶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随迁配偶的未就业证明(外地迁入我市的人员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视为在外地无业,可提供以上证件、证明,不需要出具未就业证明);
(9)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入户地的派出所申请受理,待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审批通过后即可落户。
办理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明德门派出所
电话:029-85410035
地址:长安南路136号
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路派出所
电话:029-86202361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街29号
西安市长安区子午派出所
电话:029-85954323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街办子午北街7号
西安各区县派出所电话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根据不同落户情况,办理时限为15至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