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生儿上户口时间限制及办理流程材料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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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非农业户口,按新生、历年出生申报户口登记。
1.新生婴儿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2.历年出生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申报出生户口登记,1998年7月22日前出生的随母亲入户,1998年7月23日后出生的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


3.父(母)的《户口簿》;
4.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5.新生婴儿父(母)户口所在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办理流程
1.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2.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家中没有其他人登记过地方户口的,在登记出生时,可予以单独立户。
上班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6:30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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