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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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容江表示,“2020年前,努力促进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这是贵州省户改的核心目标任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贵州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欢迎大家阅读!

公民迁移流动有了更多选择

彭容江介绍,户籍制度改革后,公民迁移流动有了更多选择,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更有保障。去年年底,全省9个市州及贵安新区已经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目前省政府及职能部门也陆续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初步搭建了涵盖教育、住房、就业创业培训、医疗、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领域配套政策体系框架。

“例如,把户口从乡村迁到城镇,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旧享受。”彭容江表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享有的既有权益,消除后顾之忧。

贫困户迁到城镇仍享受扶贫政策

贫困户迁到城镇,仍享受扶贫政策。彭容江介绍,贵州省已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贫困县脱贫退出后,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贵阳进一步放宽非贵阳市户籍人口落户限制

彭容江还谈到,贵阳已制定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放宽非贵阳市户籍人口落户限制,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在贵阳市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对租赁房屋的,可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设立的公共户登记户口,也可以在申请人单位集体户、当地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此外,不同的情况,也有相应的落户方法。例如非贵阳市户籍或贵阳市非城镇户籍的学生,可以将户口迁入就学地落户。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工作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户口从原籍迁移至本人居住、生活或工作所在地落户,暂未购置合法产权房屋的,可以先在集体户落户。

延伸阅读:五大利民举措助推贵州户改

彭容江介绍,作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单位,公安机关将以“一站式,少限制,公开化,异地办,全追踪”五大便民利民举措为指导,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

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凭有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无需到迁出地派出所履行户口迁出手续。

所有城市和城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公民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按照今年5月《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9月,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工作的通知》,明确贵阳市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依法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证申领更加方便

今年8月31日,贵州公安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居住证申领程序、条件、申领的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居住证签注、居住证申领起始时间计算等内容。同时,公民除可以到公安派出所或各地公示的服务窗口申领居住证外,还可以通过登录互联网“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下载适用安卓系统的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APP办理暂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

开设了102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

今年10月1日起,全省各县(市、区)102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开展对重庆、吉林、河北、天津、广东、浙江、陕西、江西、辽宁、黑龙江、广西、湖南、四川、内蒙古、海南籍在黔公民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业务。

贵州“二代证微信查询平台”投入应用

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通过加入“贵州公安”公众微信号,进入“服务大厅?身份证进度查询”,输入身份号码可以查询“证件质量反馈”,“证件制作”,“寄递进度”,办证群众可以随时了解居民身份证制作及邮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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