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生儿上户口时间限制及办理流程材料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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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知

  必须携带的证件有:

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

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的原因);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

5、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6、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8、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新生儿上落口具体流程:

1、为宝宝取好名字。

2、去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出院费用清单原件。

3、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填好,派出所会提供一张纸条,上面列了所需证件。

4、去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

(1)去单位开好入户证明及计划生育协议书(一般由行政部门出具,需提供生产医院出具的出院单原件,复印后单位存档)。

(2)带好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委会核实后,会写上“核实无误,准予入户”并盖居委会公章,然后告诉你要去上级部门??街道办事处。

5、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出示居委会证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请表??计生办核实无误(符合政策)??核发准予入户证明。

6、回到辖区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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