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细则新政策解读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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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北京公布《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决定从2018年4月16日起,正式启动北京市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那么这份规定中都有哪些内容呢?想要落户北京这些问题你不能不知道!

一、积分落户的流程

1、申请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系统注册通过后,登录系统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并经用人单位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

2、审核

北京市各部门会对提交的主要积分指标信息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初核结果,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看。

3、复查及现场审核

申请人可对部分指标提出复查申请,由用人单位在复查阶段持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授权委托书,向区指定部门提交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对初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系统提出一次复查申请。

4、公布

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和单位可以登录系统进行积分查询。取得落户资格的人员将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二、申请积分落户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申请积分落户需要满足四项条件: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4个资格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进行申报。

三、积分指标都有哪些?

9个积分指标分别是: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合法稳定住所指标、教育背景指标、职住区域指标、创新创业指标、纳税指标、年龄指标、荣誉表彰指标、守法记录指标。每一项指标都有具体明确的计分标准。

例如,合法稳定就业指标是根据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进行计分,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教育背景指标是根据申请人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积分。申请人将9个积分指标的积分累加,得出参与申报的总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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