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户口的迁移都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居民才能够进行户口的自由迁移,今天小编分享给大家的是陕西户口迁移手续新规,如果你也有户口迁移的需要,那么就来一起了解下相关的情况吧,看看都与哪些规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人口”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现将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调整如下:
一、学历落户
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一)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二、在校大学生落户
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三、人才引进落户
(一)专业人才落户。
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
(二)技能人才落户。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
四、投资创业落户
凡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五、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六、安居落户
(一)在我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合法固定住所包括:
1.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06〕5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赠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2.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参照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等要求,农村地区应出具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
(二)在本市居住生活并缴纳社保人员落户。
凡在本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1月23日起西安部分居民户籍业务推行全城通办
自2019年1月23日起,西安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对部分居民户籍业务推行“全城通办”,全力打造“15分钟政务圈”。
西安市户籍业务的“全城通办”,就是群众可“就近”在西安市公安局任何户籍派出所均可办理本市所有派出所的指定户籍业务。西安市通办的户籍业务分五类39项,具体如下:
(一)查询业务。
(二)登记业务(立户及迁入集体户除外)
(三)变更更正业务
(四)注销业务
(五)居民身份证业务
这五大类39项户籍业务自此将不需要“流转办理”、不需要“流转审批”,实现“现场办结”,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城通办”,切实做到“15分钟政务圈”。>>>点击查看详情
西安学历落户新政规定:只要身份证和毕业证
同时, 2018年3月5日起,凭学历落社区集体户只需通过掌上户籍室上传学历、身份证照片即可,办理人无需再跑腿。>>>点击查看详情
(一)适用范围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2、年龄要求。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其中,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