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出生入户登记由户主常住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所需材料
(一)监护人、邻居、收养人、育婴机关等申请人申请和户口本;
(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证明。
巢湖出生入户登记由户主常住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所需材料
(一)监护人、邻居、收养人、育婴机关等申请人申请和户口本;
(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证明。